王倫對林沖有收留之恩,沒有傷天害理,為什麼不能留他一命

2023-04-30     歷史述

原標題:王倫對林沖有收留之恩,沒有傷天害理,為什麼不能留他一命

梁山三代頭領,第一代王倫,第二代晁蓋,第三代宋江。三代梁山之主都是不得好死。而一代與二代死於內訌火併,晁蓋死於暗殺,而王倫則是明目張胆死於內訌。至於留下王倫的性命顯然不可能的,這和謀朝篡位一樣。只有兩條路,或是死,或是繼續當老大。

「我的心腹在哪裡」這是王倫在世上的最後一句話,實在是不知道他的心腹在哪裡,他的心腹又是誰。應該說,王倫的死是肯定的,當他的能力不足以駕馭這個梁山(黑社會)的時候,死亡是王倫唯一的出路,晁蓋也是一樣,這是叢林法則。至於說王倫對林沖有收留之恩,那是王倫的想法,林沖從來就沒有感謝過王倫,林沖都恨死王倫了,如果有機會是一定會要了王倫的命,而晁蓋上山不過是觸發了林沖提前發動而已。對於梁山而言,本身就是匪巢,做的就是傷天害理,殺人越貨勾當,在梁山講仁義過於可笑。老大只有在絕對控制局勢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展現他「仁義」的一面,比如梁山後期的宋江。

王倫該不該死,應該說是既不該死,也該死,不該死是原因是梁山是他的,他有最終決定權,而該死就是他的拳頭不夠硬,他不夠狠。被比他更狠更黑的人火併也是必然,互換角色的話,王倫是林沖局面,他也會做出這樣的選擇。因為對於這些盜匪來說,服從強者是天經地義的必然法則。要麼你能打,和林沖一樣,要麼你有智謀(厚黑),要麼能有威望(如宋江),這三樣起碼得占一樣才行,而王倫一樣都不占。被殺也就是必然。王倫必須死的另一個原因可就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了,他不想害人,但王倫檔了別人道,不死也得死。不僅梁山,其他賊寇也是一樣,魯智深、楊志搶了鄧龍的二龍山還殺了鄧龍,沒有人說魯智深、楊志不仁不義。

王倫的心態可以理解,梁山是自己的,對於林沖的最大錯誤就是首鼠兩端,要麼一開始就不接納,強硬到底,要麼開始就「誠心」接納,放手經營的事業,但王倫採取的手段既愚蠢又不明智。手段不高明,對比一下宋江的政治手腕實在是差得太遠。梁山老大的位置就和「辟邪劍譜」一樣,林家父子不行,不代表別人不行,你不練我練,都是一個道理。而對王倫來說,他是在已可知情況下,做出的最安全的選擇。雖然在外人看來是錯誤的,這是他個人的能力導致的悲劇。他的死卻是整個梁山的利益最大化。梁山被招安的時候,眾統領給晁蓋上墳。但對於擁有梁山原始股的王倫卻無人拜祭。這又何嘗不是宋江的最後寫照。

王倫的死是必然的,他的存在阻擋了所有人的利益,包括他所謂的心腹,老大的位置不是誰都能做的,沒有能力最好別往那個位置上湊,不然,王倫、晁蓋就是榜樣。強盜排座次的邏輯,都是按實力進行的。沒有先來後到。王倫只能死和晁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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