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變身電網「充電寶」 還要邁過幾道坎

2024-07-01     第一財經

[ 招商銀行研究報告顯示,歐美國家V2G技術牽頭主體目前多由車企牽頭或聯合高校進行,且部分項目已進入商用試驗階段,而國內V2G試點項目較少,技術進展較為落後,開展規模較小,主要由電網公司統籌進行,形式較為單一。 ]

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推進,V2G(Vehicle-to-Grid,車輛到電網)作為需求側資源之一,因其可參與電力調峰等應用場景,一直備受市場關注。

近日,V2G技術再風起。多家上市公司在投資者互動平台上表示,公司已具備V2G相關產品。6月中旬,深圳市發改委發文,鼓勵虛擬電廠關鍵設備規模化量產,開放車端V2G功能。企業方面也加緊布局。

不過,第一財經記者採訪發現,目前V2G技術在推廣上仍存在諸多問題,比如多數充電樁無法實現車網互動,V2G工程目前多以示範項目為主等。在業內人士看來,V2G正處於快速發展期,技術已不是問題,但要實現大規模推廣還需邁過投入成本、電網運行規則、電力市場機制等多道坎。

汽車產業與能源深度交融

與傳統充電樁相比,V2G充電樁具有雙向電流功能。V2G充電樁既能將電能從電網輸送到車輛電池,為電動汽車充電;也可以反向操作,在電網缺電時,將存儲在電動汽車中的能量返送至電網,為電網提供靈活可調的儲能資源。

「不要只把電動汽車當作一種負荷,還要將其視作一種儲能設施。」清科優能高級市場經理李偉豪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電動汽車目前的市場保有量較高,若能作為一種儲能資源,將對電網起到較大調節作用,比單純引導儲能投資起到的作用大得多。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李建峰在報告中測算道,2040年,中國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3億輛,乘用車若採用15kW雙向充電樁,對電網總體功率支撐能力將達到29億~35億千瓦,約合彼時全國電網非化石能源裝機的50%。

針對市場期待,今年初,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車網互動的發展目標,即初步在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魯、川渝等條件相對成熟的地區開展車網互動規模化試點示範,力爭2025年底前建成5個以上示範城市以及50個以上雙向充放電示範項目;到2030年,新能源車成為電化學儲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力爭為電力系統提供千萬千瓦級的雙向靈活性調節能力。據悉,這是國內首個車網互動政策。

受政策推動,地方V2G試點漸次落地。據不完全統計,江蘇、浙江、山東、河北、湖南、湖北、安徽、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先後設立V2G示範工程。據新華社此前報道,安徽省車網互動中,充放電每度電價差達0.9元,以此推算,反向送電1.5小時近30度電,車主便可收益約30元。

企業方面也加緊布局。6月13日,哪吒汽車與寧德時代、三六零、北京鏈宇科技達成V2G車網智慧能源示範項目戰略合作。此前,廣汽埃安還宣布將於2025年建成2000座具備V2G技術的埃安超級充換電站,並將V2G技術向私人充電樁推廣。

「V2G有很大的產業勢能。」兆瓦雲創始人劉沅昆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新能源車配套建設能拉動較大的產業投資,V2G亦是其中的重要增量,將之與萬億級的電力市場相結合,其可想像的市場空間十分龐大。

另據清華四川能源網際網路研究院電動交通與車網互動團隊測算,未來普通純電動私家車用戶通過V2G參與電網互動的全周期收益有望達數萬元,2035年前可累計為電力系統提供超過1.5億kW/6億kWh的移動儲能調節能力,節約全社會電力投資約1萬億元。

電網治理體系是關鍵

「雖說有較大的市場潛力,但要克服的障礙還挺多。」劉沅昆指出,V2G橫跨多個行業,各行業分屬不同部門,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亦有不同,如何協調非常關鍵。

當前,國內V2G技術距大規模推廣仍有較多難點。招商銀行研究報告顯示,歐美國家V2G技術牽頭主體目前多由車企牽頭或聯合高校進行,且部分項目已進入商用試驗階段,而國內V2G試點項目較少,技術進展較為落後,開展規模較小,主要由電網公司統籌進行,形式較為單一。

其中,高昂的建設改造成本是第一道門檻。李偉豪介紹,V2G技術只能通過特殊的直流充電樁實現,而該樁相較於傳統充電樁的硬體設備投資成本偏高,因此短時間內無法大規模推廣;另外,軟體平台、算法、伺服器的搭建亦需要較高投入,最後在完成生態整合、與合作方分成後,將進一步攤薄V2G技術實現的利潤。

「所以V2G要想商業化推廣,前提是有較高的投入產出比,不然仍舊停留在宣傳概念上。」李偉豪如是表示,並稱當前國內V2G業務各環節參與方的利益分配機制仍不夠成熟,場站參與電力交易的方法仍在試點探索階段。「如若技術成本不夠低、交易產出的收入無法覆蓋前期投入,V2G業務很難有序有效實現商業化推廣。」

在劉沅昆看來,上述問題在於不同分管部門理解上的偏差。「新能源汽車行業一廂情願,但電網覺得在添亂。」

V2G的大規模功率返送,對電網可能造成的衝擊,正是該業務難推廣的第二道門檻。劉沅昆表示,在電壓等級較低的配電網區域,大規模功率返送相對比較好被接受;但若到一座城市核心的220千伏變電站,結合電網現有的管理體制和傳統的運行方式,大規模功率返送原則上是受限的。「所以基於電網真實的運行情況和需求,其未對V2G設定專門的交易品種。」

劉沅昆還指出,V2G推廣或將造成配電網的電能質量問題。若電網的功率發生變化,其頻率電壓、電能質量無法跟隨保障,對於電網而言也是不小的麻煩。「所以說,V2G商業模式打通的關鍵在於電網的治理體系,要專門給V2G做好系統設計。」

此外,電動汽車車主觀念的改變也是限制V2G技術商業推廣的又一道門檻。一些業內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消費者往往只將電動車視為交通工具,習慣從電網獲取電能,而非將其視作一種供電裝置。因此,他們較少考慮用車進行其他活動。

如何實現V2G技術規模化商業推廣?劉沅昆認為,電網要針對V2G技術調整自身的運行方式,比如制定一些管理手段,與充電樁場站約定好電網可承受的技術邊界、可承受的返送功率;再如,增設包括變壓器在內的基礎配套設施,以更大容量承載V2G返送的功率。此外,針對V2G上網電價設立交易品種,提高其參與電力市場的活躍度。「針對電網運行的規則、模式、市場機制,做出全面且系統的調整。」

文章來源: https://images.twgreatdaily.com/zh-sg/a0141043d5d0739662519ea562ebaf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