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女孩鄒宜均:因30萬被母親強送精神病院,後來剃度出家做慈善

2024-10-20     一盞歷史

為人父母,不僅是孩子的榜樣,更要對孩子的人生起到啟蒙的作用,然而,並不是每一任父母都是合格的老師。

倘若父母為了一己之私,把一切正常的孩子送進精神病院,對孩子實行常人無法理解的「強制治療」,讓孩子遭受無妄之災,這樣的父母還算父母嗎?

十幾年前,鄒宜均的母親和哥哥想要謀奪她的財產,兩度將她強制送入精神病院,限制人身自由。

出院後的鄒宜均向法院提起訴訟,毅然與家人斷絕了關係,從此青燈古佛,雲遊四海。

在鄒宜均身上,我們能夠看到親情中最醜惡的一面,人性中最不齒的一面。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

01、成長經歷

鄒宜均出生在廣東惠州,家中有四個兄弟姐妹,她排行老么。

在她成長的年代,重男輕女的現象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在一些並不發達的地方表現得更加明顯。

父母對她滿懷期待,希望她是個男孩,可鄒宜均出生後讓他們失望了,於是,本該享受親情和愛意的孩子,從小就得看父母的臉色過活。

鄒宜均活得小心翼翼,主動干最多最繁重的農活,費盡心思討好父母,努力學習,試圖用優異的成績單搏得父母的一句誇獎,可現實卻反覆讓她失望。

父母毫不在意她所取得的成績,只認為那是理所應當的。在他們的觀念里,女孩子將來都要嫁人,都是「賠錢貨」,女孩子的身份仿佛就是鄒宜均的原罪。

鄒宜均和她的哥哥姐姐從小被父母控制著,什麼都要做到最好。其中,父親是全家的權威人物,母親性格強硬,禁止孩子們提出自己的想法。

稍有反抗,就是一頓拳打腳踢,鄒宜均的哥哥被父親強行更改了大學志願,鄒宜均的姐姐則因為父親的偏見被迫和喜歡的人分開。

都說強扭的瓜不甜,可鄒宜均的父母卻不在乎,他們偏執地只要一種服從,孩子的思想無關緊要,鄒宜均就是在這樣冰冷的環境下長大的。

儘管如此,鄒宜均依舊長成了一個性格溫和、文靜的漂亮女孩,不美滿的家庭並沒有讓她一蹶不振。

18歲時,她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華南師範大學的經濟管理系,不僅遠離了讓她窒息的家庭,還收穫了一段屬於自己的感情。

閒暇時,鄒宜均經常參加公益活動,因為自己淋過雨,所以想為他人撐把傘。

鄒宜均深知,自己童年的不幸已經成為了定局,但她可以改變其他孩子的童年,給他們一點溫暖。

對未來充滿希望的鄒宜均此刻並不知道,等待著她的竟是一場精心策劃的滅頂之災。

02、噩夢開端

2005年,是改變鄒宜均命運的一年。

一向強勢的父親患上了肺癌,在病床上呼吸困難,苟延殘喘。鄒宜均看著病榻上的父親,驚奇地發現,那個嚴厲的男人,居然已經變得如此蒼老。

客家人的傳統,家中有親人得病,需要通過結婚沖喜,就因為這個原因,母親要鄒宜均結婚,叫她回來也正是這個目的。

每一個女孩子對結婚都有過憧憬。鄒宜均難以置信,就因為這樣的封建思想,難道就要這麼武斷地付出自己的婚姻嗎?

但母親說道:「你必須結婚,這是傳統。日子慢慢過,現在家裡沒結婚的只有你,不要做不孝子。」

母親的態度太過強硬,無奈之下,鄒宜均服從了母親的決定,和自己的未婚夫結了婚。

這段太過著急的婚姻可想而知並不會有什麼結果,三觀、性格間巨大的差異逐漸暴露出來,讓雙方都很痛苦,吵架更是家常便飯。

沖喜並沒有給父親帶來好消息,不久後,父親去世了,家裡的頂樑柱沒有了,但鄒宜均發現自己心裡竟然沒有怎麼難受。

這段倉促的婚姻起源於一場封建迷信,結束於親人的離去,父親的離世讓這段本就不穩固的婚姻搖搖欲墜。

鄒宜均本以為這輩子就這樣湊合下去了,誰知道一次機緣巧合,她意外發現了丈夫出軌的證據,這可以說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生活和感情的雙重不順,讓鄒宜均下定決心結束這一切,協商過後,鄒宜均和丈夫離了婚,結束了這段只有短短47天的婚姻。

丈夫給了她30萬作為賠償,也算是好聚好散,為這段時間的婚姻生活划下句點。

父親曾給鄒宜均留下一處房產,再加上這30萬的補償,如果沒有意外,鄒宜均本能好好生活下去。

然而,這房產和30萬卻招來了有心人的惦記,這些人也並不是外人,正是鄒宜均的母親和哥哥。

鄒宜均想要把錢拿出一部分來做公益,母親表示非常不能理解,她將錢扣下,不肯歸還給鄒宜均,矛盾就這樣爆發了。

「我十月懷胎生了你,這錢你拿來孝敬我不是很合理嗎?」母親非常詫異。在她的記憶里,鄒宜均似乎從未有過這樣違逆她的時候。

鄒宜均的態度也非常強硬:「我可以孝敬你,我也會孝敬你,但你不能扣著我的錢讓我孝敬。」

就這樣,鄒宜均長久以來難得的一次「反抗」,讓母親有了一個想法。

母親認為鄒宜均瘋了,是在外求學的幾年讓她放鬆了對女兒的管控,應該把鄒宜均送去「治病」,這樣就能恢復成從前自己那個乖巧聽話的女兒了。

更何況,自己的兒子馬上就要成家立業,比鄒宜均更需要這房產和30萬,鄒宜均不知道,此時此刻,一個來自身邊親人的罪惡的謀劃已經誕生了。

03、無妄之災

2006年10月,鄒宜均和哥哥一起去給父親掃墓,路上突然遭到了幾個自稱是公安人員的陌生的脅迫。

肢體衝突之下,鄒宜均被注射了藥劑,強行帶到車上,被送進了廣州白雲心理醫院。

事情發生的時候,鄒宜均的哥哥全程面無表情地看著妹妹在幾個壯漢的手下掙扎。

鄒宜均震驚於哥哥的無動於衷,但不容她想那麼多,在藥物的影響下她很快就失去了意識。

即使在醫院醒來,天真的鄒宜均依舊以為只是一場誤會,然而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

母親和哥哥卻當著她的面,說她情緒狂躁,有自殺傾向,需要接受治療,並給出了一份書面聲明,向院方提出「除家人之外,其他人不得探視」的申請。

照理來說,病人家屬要求不得讓病人與家屬以外的人見面的做法在精神病院是很常見的,但如果病人的病情比較嚴重,醫院會向家人提出特別看護的建議。

從鄒宜均的「病情」來看,她並沒有特別看護的必要,但她的家人卻提出了24小時特別看護的要求,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

奇怪的是,當時醫院的所有人卻都沒有提出這一點,反而心照不宣地將鄒宜均以高規格的看護手段「留院治療」。

就這樣,鄒宜均的家人為她化名「韓麗」,將一個心智健全的正常人送進了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母親則順理成章地接受了「精神病」女兒名下的所有財產。

從天降橫禍,在家人的冷眼旁觀下被陌生人強行帶走,到精神病院裡家人與「醫生」不顧她的辯駁掙扎強行診斷並留院治療,這一切發生得都是那麼突然。

這個女孩的心靈受到了多大的傷害,有多麼的無助和恐懼,可想而知。

在那個與世隔絕的心理醫院裡,醫生和護士無視她的解釋和求救,強迫她服下大量藥物,有時還要接受電擊治療。

作為「精神病人」,如果鄒宜均沒有服從安排,想要逃離,就會遭到懲罰,就和小時候沒有服從父母一樣。

在此期間,鄒宜均的所有「瘋言瘋語」在醫護人員眼裡都無比正常,畢竟大部分精神病人都說自己沒有病。

從一開始的據理力爭,到後來的麻木不堪,鄒宜均將所有憤怒與委屈藏在心底,默默等待著時機。

這段暗無天日的日子持續了一段時間後,鄒宜均終於找到機會,給自己的朋友黃雪濤律師撥打了求救電話。

黃雪濤立即趕到醫院,卻被拒之門外,無奈之下只能通過向媒體爆料,通過輿論施壓,幾經周折,才讓事情有了轉機。

2006年10月26日,鄒宜均跟著家人出院,卻並沒有回到家中,而是被母親再度哄騙到中山埠湖醫院。

才出虎穴,又入狼窟,鄒宜均拚命反抗,卻遭到比以往更惡劣的對待。

在那裡,十幾個人一間房,有男有女,吃喝拉撒毫無隱私,母親更是專門為她請了一個陪護,更加嚴格地看管她。

「我毫無尊嚴,生不如死。」這是鄒宜均後來接受媒體採訪時的原話,聲聲泣血,痛苦不堪。

如此種種,鄒宜均也算看清了家人的真面目,不再對親情抱有幻想。

「我不能放棄,我一定要出去,揭穿他們醜惡的嘴臉,把他們告上法庭。」鄒宜均在心裡暗暗發誓。

24小時的監視很難有機會像上次一樣輕易操作,於是,鄒宜均開始表現得非常順從,讓吃藥就吃藥,讓治療就治療,就這樣慢慢放鬆了周圍人的警惕。

幾個月後,趁看護不備,鄒宜均拿起電話再次聯繫了自己的朋友黃雪濤律師。

這一次,她終於成功了,脫離了醫院的控制,也終於下定決心,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04、對簿公堂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就這樣,鄒宜均逃離後,第一時間把自己的母親哥哥和精神病院告上了法庭,聲稱他們對自己進行非法拘禁,動用刑法。

開庭當日,鄒宜均所提供的證據讓所有人瞠目結舌,人們震驚於竟然真的有為了錢把沒有病的女兒送進精神病院的人。

面對鐵證如山,母親和哥哥聘請的代理律師百口莫辯,被告方醫院也無言以對。

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這個問題就像是一個悖論,因為精神病人所做的任何事都是能夠用「病情嚴重」來解釋的。

一個正常人在精神病院中,被貼上了「精神病」的標籤,就再無脫身之日,他的一舉一動都將帶上「精神病」的前提。

除非醫生認為你已經「痊癒」,否則這將毫無意義。

鄒宜均面臨的就是這樣的問題,那時,她拚命解釋,向每一個醫生護士解釋,說自己是正常人,是非自願進來的,可並沒有人聽她的話。

被踐踏人權、百般刁難的鄒宜均終於在法庭上用一張又一張證明,證實了自己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當事人,而非精神病人,何其諷刺!

當被問起為什麼要這麼做的時候,鄒宜均說:

「我要讓和我有一樣經歷的人獲得關注。我能夠做到的,你們也一樣可以,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我要讓大家敲響警鐘,防止更多這樣的悲劇發生。」

讓公眾意外的是,鄒宜均只向母親提出了1萬元象徵意義上的精神損失費和一句道歉。

她的代理人黃雪濤律師說:「這只是象徵性的索賠。打官司關鍵還是希望法律給予一個明確判決,終結鄒宜均對強制收治的恐懼。」

「如果不打官司或官司輸了,她的家人還是可能會隨時將她送入精神病院,如果精神病強制收治不用合理的法律程序加以約束,我們所有的人都有可能受到這種傷害。」

但顯而易見的,受到這樣傷害的鄒宜均已經不會再接受這樣的家人了,離開法庭時,鄒宜均與母親和哥哥斷絕了關係。

一個年紀不大的女孩,卻遭受了這樣重大的創傷,還是來源於自己的家人。

心灰意冷的鄒宜均最終決定剃度出家,通過樹立信仰的方式撫平自己的傷痛,這個令人唏噓的悲劇就這樣通過一種傳奇的方式落下了帷幕。

05、小結

出院不久後,鄒宜均便寫了一篇文章《瘋人院日記》,將在醫院的全部遭遇公之於眾。

並且,為了防止有人受到她這種遭遇,鄒宜均還撰寫了《精神衛生獨立報告》,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喚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的推行,讓眾多和她一樣被蠻橫定義的「精神病人」看到了希望,捍衛了自己應有的權利。

在上海,有位名叫徐為的患者,已經在精神病院住了將近10年,他曾經也逃跑過,但是當天就被抓回去了。

黃雪濤律師委託上海的楊衛華律師,以侵犯人身自由權為由,對徐為所在的精神病院和作為其監護人的哥哥提起訴訟。

由於起訴的時間是2013年5月6日,《精神衛生法》正式實施的第6天,因此徐為案也被稱作「精神衛生法第一案」。

並且早在鄒宜均之前,由於當時我國對精神病界定曖昧,有太多的人因為矛盾,被身邊的人以精神病的名義送進了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江蘇南通的朱金紅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因三處房產,朱金紅被母親唐美蘭「綁架」至精神病院,要求醫院認定她「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以將女兒名下所有財產移交給自己打理。

面對鏡頭,唐美蘭也一口咬定,朱金紅患有精神分裂,即使她拿不出任何證明朱金紅患病的有力證據,如此駭人聽聞的遭遇,與鄒宜均何其相似!

2007年,鄒宜均在湖北剃度出家,法號果實,希望能夠從信仰的力量中平復家人帶來的傷害。

從此,鄒宜均離開家庭獨自生活,如鳥投林,徹底獲得了自己想要的自由。

如今,皈依佛門的她雲遊四海,在各地從事佛學推廣,鄒宜均在弘揚佛法的過程中,繼續為引導人們關注被精神病、被強制住院等人人自危的問題。

也在繼續之前完成之前被家人極力反對的公益事業,走進福利院用愛心溫暖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們。

如果家人不能給你溫暖,至少法律能夠終結你的痛苦,讓惡人受到應有的報應。希望鄒宜均後半生平安順遂,在信仰和善意中獲得安寧。

參考文獻:

1、中國經濟周刊《鄒宜均事件回放》

2、南方日報《鄒宜均身披袈裟出庭 控告被精神病院強制收治》

3、檢察日報《「鄒宜均案」引發精神衛生立法話題》

文章來源: https://images.twgreatdaily.com/zh-sg/ee8184c8d2c73a6bdce075a6b69f97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