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功:鑑定書畫二三例

2020-05-30     古籍

原標題:啟功:鑑定書畫二三例

啟功

啟功(1912.7.26—2005.6.30),著名書法家,書畫鑑定家。字元伯,一作元白。滿族。姓愛新覺羅,雍正帝九世孫。長於古典文學、古文字學的研究,曾在輔仁大學任教。1949年後任北京師範大學教授、故宮博物院顧問、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書法家協會主席、西泠印社社長等職。著《古代字體論稿》、《詩文聲律論稿》、《啟功叢稿》、《論書絕句百首》等,出版《啟功書畫留影集》以及多種書法選集。

書畫有偽作,自古已然,不勝枚舉。梁武帝辨別不清王羲之的字,令陶弘景鑑定,大約可算專家鑑定文物的最早故實了。以後唐代的褚遂良等,宋代的米芾父子,元代的柯九思,明代的董其昌,清代的安岐,直到現代已故的張珩先生,都具有豐富的經驗和敏銳的眼光。

既稱為鑑定,當然須在眼見實物的條件下,才能做出判斷,而事實卻有許多有趣的例外。我曾聽老輩說過康有為一件事:有人拿一卷字畫請康題字,康即寫「未開卷即知為真跡」,見者無不大笑。原來求題的人完全是「附庸風雅」,康又不便明說它是偽作,便用這種開玩笑的辦法來應付藏者,也就是用「心照不宣」的辦法來暗示識者。這種用X光式的肉眼來鑑定書畫,恐怕要算文物界的奇聞吧?

相反的,未開卷即知為偽跡的,或者說未開卷即發現問題的,也不乏其例。假如有人拿來四條、八條顏真卿寫的大屏,那還用打開看嗎?

我曾從著錄書上、法帖上看到兩件古法書的問題,一件是米芾的《寶章待訪錄》,一件是張即之寫的《汪氏報本庵記》。這兩件的破綻,都是從一個某」字上露出來的。

先要談談「某」字的意義和它的用法。

「某」是不知道一個人姓名、身份等,或不知一件事物的名稱、性質等,找一個代稱字,在古代也有用符號「」的。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六說:「今人書某為,皆以為從俗簡便,其實古某字也。《穀梁·桓二年》:「蔡侯、鄭伯會於鄧。范寧注曰:鄧地』。陸德明《釋文》曰日:不知其國,故云地,本又作某。』」按:自廣義來說,凡字都是符號;自狹義來說,「」在六書里,無所歸屬,即說它是「從俗簡便」,實在也沒什麼不可的。況且從校勘的邏輯上講,陸放翁的話也有所不足。同一種書,有兩個版本,甲本此字作A,乙本此字作B。A之與B不同,可能是同一字的異體,也可能是另一字。用法相同的字,未必便算是同一字。但可見唐代以前,這「」符號,已經流行使用了。

今天見到的唐代虞世南書《汝南公主墓誌》草稿中,即把暫時不確知的年月寫成「年月」以待填補。這卷草稿雖是後人鉤摹的,但保存著原來的樣式。

又有寫作「乙」符號的,有人認為即是「某乙」的簡寫,其實只是「」號的略繁寫法,如果是「某乙」,那怎麼從來沒見有將「某甲」寫作「甲」的呢?代稱字用符號「」,問題並不大,而「某」字卻在後世發生了一些糾葛。

論語》中「某在斯、某在斯」,是第一人對第二人稱第三人的說法。古籍中凡第一身自稱作「某」的,都是旁人記述這個人的話。因為古代人常自稱已名,沒有自用「某」字自作代稱的。我們從古代人的書札或撰寫的碑銘墓誌的拓本中,都隨處可以見到。例如蘇軾自己稱「軾」,朱熹自己稱「熹」。

古代子孫口頭、筆下都要避上輩的諱,雖有「臨文不諱」的說法見於禮經明文,但後世習俗,越避越廣,編上輩文集的人,常常把上輩自己書名處,也用「某」字代替。我們如拿文集的書本和其中同一文的碑銘石刻或書札墨跡比觀,即不難看到改字的證據。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有人自己稱「某」。我們有時聽到倆人談話,當自指本人時,常說:「我張某人」、「我李某人」,他們確實不是要自諱其名,而是習而不察,成為慣例。

清代詩人王士禛,總不能算不學了吧?但他給林佶有幾封書札,是林氏為他寫《漁洋精華錄》時,商量書寫格式的,有一札囑咐林氏在一處添上他的名字,原札這樣寫:「錢牧翁先生見贈古詩,題下添注賤名二字。」此下便寫出他要求添注的寫法是:「古詩一首贈王貽上」一行大字,又在這一行的右下邊注兩個小字「士」。如果只看錄文的書籍,必然要認為是刻書人避雍正的諱,畫上一個圈。誰知即是王士禛自諱其名呢!刑部尚書大官對門生屬吏的派頭,在這小小一圈中已躍然紙上了。所以宋代田登作郡守,新春放燈三日,所出的告示中不許寫「燈」字,去掉「燈」字右半,只寫「放火三日」。與此真可謂無獨有偶。

唐·虞世南《汝南公主墓誌》草稿

宋代米芾好隨手記錄所見古代法書名畫,記名畫的書,題為《畫史》,記法書的書,題為《書史》。

《書史》之外,還有一部記法書的書,叫作《寶章待訪錄》。這部書早已有刻本。明代末葉一個收藏鑑定家張丑,收到一卷《寶章待訪錄》的墨跡,他相信是米芾的真跡,因而自號「米庵」這卷墨跡的全文,他全抄錄下來,附在他所編著的《清河書畫舫》一書之中。這卷墨跡一直傳到20世紀20年代初期,還在收藏鑑賞家景賢手中。景氏死後,已不知去向。

這卷墨跡,我沒見到過,但從張丑抄錄的文詞看,可以斷定是一件偽作。理由是,其中凡米芾提到自己處,都不作「芾」,而作「某」。

我們今天看到許多米芾的真跡,凡自稱各處,全都作「黻」或「芾」,他記錄所見書畫的零條札記,流傳的有墨跡也有石刻,石刻如《英光堂帖》《群玉堂帖》等等,都沒有自己稱名作「某」字的。可知這卷墨跡必是出自米氏子孫手所抄。北京圖書館藏米芾之孫米憲所輯《寶晉山林集拾遺》宋刻原本,有寫刻米憲自書的序,字體十分肖似他的祖父,比米友仁還像得多,那麼安知不是米憲這樣手筆所抄的?如果出自米憲諸人,也可算「買王得羊」,「不失所望」了。誰知卷尾還有一行,是:「元祐丙寅八月九日米芾元章撰。」這便壞了,姑先不論元祐丙寅年時他署名用「黻」或用「芾」,即從卷中自避其名,而卷尾忽署名與字這點上看,也是自相矛盾的。

現在還留有一線希望,如果這末行名款與卷中全文不是一手所寫,而屬後添,那麼全卷正文或出自米氏子孫所錄,不失為宋人手跡,本無真偽之可言;如果末行名款與正文是一手所寫,那便是照著刻本仿效米芾字體,抄錄而成,可算徹底偽物了。好事的富人收藏偽物,本是合情合理的,但張丑,景賢,一向被認為是有眼力的鑑賞家,也竟自如此上當受騙,豈非咄咄怪事乎?

啟功鑑定為宋畫的范寬款《雪景寒林圖》

又南宋張即之書《汪氏報本庵記》,載在《石渠寶笈》,刻在《墨妙軒帖》,原跡曾經延光室攝影發售,新中國成立後又影印在《遼寧博物館藏法書》中。全卷書法,結體用筆,轉折頓挫,與張氏其他真跡無不相符,但文中遇到撰文者自稱名處,都作「某」。這當然不能是張即之自己撰著的文章了。在1973年以前,張氏一家墓誌還沒發掘出來時,張氏與汪氏有無親戚關係,還不知道,無法從文中所述親戚關係來作考察。看到末尾,署名處作「即之記」三字。記是記載,是撰著文章的用詞,與抄、錄、書、寫的意義不同,那麼難道南宋人已有自稱為「某」像「我張某人」的情況了嗎?這個疑團曾和故友張珩先生談起。張先生一次到遼寧鑑定書畫,回來告訴我,說「即之記」三字是挖嵌在那裡的。可能全卷不止這篇,或者文後還有跋語,作偽者把這三個字從旁處移來,嵌在這裡,便成了張即之撰文自稱為「某」了。究竟文章是誰作的呢?友人徐邦達先生在樓鑰的《攻魏集》中找到了,那麼這個「某」字原來是樓氏子孫代替「鑰」字用的。這一件似真而假,又似假而真的張即之墨跡公案,到此真相才算完全大白了。

還有古畫名款問題。在那十年中「徵集」到的各地文物,曾在北京故宮博物院中展出。有一幅宋人畫的雪景山水,山頭密林叢郁,確是范寬畫法拼絹幅,更不是宋以後畫所有的。宋人畫多半無款,這也是文物鑑賞方面的常識。但這幅畫中一棵大樹幹上不知何時何人寫上「臣范寬制」四個字,便成畫蛇添足了。

宋人郭若虛《圖畫見聞志》中說得非常明白,范寬名中正,字中(仲)立。性溫厚,所以當時人稱他為「范寬」。可見寬是他的一個諢號。正如舞台上的包拯,都化裝黑臉,小說中便有「包黑」的諢號。有農村說書人講包拯故事,說到他見皇帝時,自稱「臣包黑見駕」,這事早已傳為笑談。有人問我那張范寬畫是真是假,我回答是真正宋代范派的畫。問者又不滿足於「范派」二字,以為分明有款,怎麼還有籠統講的餘地?我回答是,如不提到款字,只看作品的風格,我倒可以承認它是范寬,如以款字為根據,那便與「臣包黑見駕」同一邏輯了。

所以在攝影印刷技術沒有發達之前,古書畫全憑文字記載,稱為「著錄」。於著名收藏鑑賞家著錄的作品,有時聲價十倍。其實著錄中也不知誤收多少偽作品或冤屈了多少好作品。

例如前邊所談的《寶章待訪錄》,如果看到原件,印證末行款字是否後人妄加,它可能不失為一件宋代米氏後人傳錄之本;《汪氏報本庵記》如果僅憑《石渠寶復》和《墨妙軒帖》,它便成了偽作;宋人雪景山水,如果有詳細著錄像《江村銷夏錄》的體例,也只能錄下「臣范寬制」四個款字,倘若原畫沉埋,那不但成了一樁古畫「冤案」,面且還成了「包黑」之外的又一笑柄。

從這裡得到三條經驗:古代書畫不是一個「真」字或一個「假」字所能概括;「著錄」書也在可憑不可憑之間;古書畫的鑑定,有許多問題是在書畫本身以外的。

原載《文物》198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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