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丸道雄:殷周春秋史總說

2020-06-14   古籍

原標題:松丸道雄:殷周春秋史總說

假如從本稿所立的題目來落筆,似乎應該從殷代開始,但是根據近年來中國古代研究的發展動向,至少要將視野追溯到新石器時代的後期,這個過程一直持續到殷代。

新中國成立到今天的半個世紀裡,在中國古代史的研究中,取得了超乎想像新成果的,可以說主要是在新石器時代。此前,關於仰韶文化、龍山文化、良渚文化的認識,少得可憐。伴隨著新的基本建設,大量考古的新發現,對新石器時代的認識發生了急劇的改變,而維持這項研究的體製得到全國性地協調;同時,放射性碳素測定年代的技術得到改良,並且這種技術被廣泛應用,其結果是促進了文化編年研究越來越趨向高精度的絕對年代的確定,泛中國的文化變遷觀的建立成為可能。其結果是很多「考古文化」在各地被設立,填補了空間上和時間上的空白。至少可以看到,試圖把這些文化總結為數個「類型」來加以理解。

這項總結新石器時代的工作,雖然只能依靠專門的考古學者,但是,這其中尤其是近年來屬於新石器時代後期的很多規模極大的城牆相繼被發現。因此,有必要從歷史學的角度進一步進行探討。

二戰前,人們所關注的所謂新石器時代的城牆,只有山東省歷城縣龍山鎮的城子崖遺址。這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最早進行發掘的項目,它的正式報告也在1934年刊行。在這份報告中,斷定在那裡發現的黃土版築城牆,早於當時「黑陶居民」的生活垃圾。

可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儘管發現了很多龍山文化的遺址,不過由於一直沒有發現城牆,到八十年代公開發表了如下的觀點:

……一部分人,從墓葬中已經表明的階級分化、以及過去在城子崖發現的夯築圍牆,提出了龍山文化已經有可能進入文明時代的推測。但是,這三十年以來,典型的龍山文化遺址中沒有再次發現過與「城」有關的遺蹟,沒有可以充分證明龍山文化已經進入文明時代的更為確證的材料。一般意見認為龍山文化仍然是原始社會的末期。【1】

不能否認,這種觀點是以中原作為中國文明發祥地的先人為主的觀念為基礎,或者說對這一結果充滿了期待的心情。在發掘河南省登封王城崗和淮陽平糧台的時候,儘管只是發現了極小型的城牆,但還是引起了特別重視,不外乎這個遺址是在中原地區發現的原因吧。

但是,進入九十年代,在遠離當初所預想的中原地區,如山東半島、長江中游以及其他地區,陸續發現了新石器時代後期的大規模的城牆遺址。

來看一下山東半島的情況。在1996年的時候,有十七座龍山城的位置被標於地圖【2】。其中有很多只是根據田野發掘工作,確定其城的所在位置和規模。由於發掘成果報告還未公開發表,尚無法確定這些城址的性質。另外,目前已經明確的龍山城範圍以外,這樣的城址還有多少呢?或者反過來說,它們是同時並存的嗎?每個城又是如何歷經歲月,長期被使用的?等等很多疑問,是有保留和需要進一步思考的。但是,儘管如此,因為新出現了過去人們從來不知道的事實,所以在中國國家起源的問題上,不能不作進一步地深究。

從張學海的論述來判斷,我們清楚地知道了這十七座城址的位置和規模。可以明確地分為:濟南以西、黃河下游以北有八座(現以A群稱,見文末圖1,1一8);濟南以東、黃河以南有四座(稱B群,圖l,9-12);遠離黃河的山東半島,在其中央山區部分分布著五座(稱C群,圖1,13~17)。這當中的C群,由於只知道它們的名稱和位置,除此以外得不到任何相關的情報,因此不得不暫時不作討論。

A群可以分為南北兩組,南組三座(1—3),北組五座(4—8)。張氏把城址面積在數十公頃的定為一級;把數公頃的定為二級。假如依此為標準,南組只有一座是一級(景陽崗城,35公頃),其餘兩座(皇姑冢城6公頃、王家莊城4公頃)為二級;北組中一座(教場鋪城,40公頃)為一級,其餘四座尚莊城、樂平鋪城、大尉城、王集城,都在3公頃的範圍里,定為二級。另外在這個範圍中,還有很多數千平方米的龍山期的聚落遺址,這些都定為三級。這兩組遺蹟都是以一級城址為中心,在20公里半徑的區域裡點狀分布。

經過這樣的分析,張氏認為這個階段金字塔形的階級社會結構已經形成,按照蘇秉琦的「古文化、古城、古國」【3】的發展階段模式,應該說已經相當於「古國」的階段了。

筆者研究過黃河下游南岸的B群,一連串排列的城牆幾乎都屬於一級。從最東面的城子崖城(20公頃)開始,距離約50公里的丁公城(11公頃)、33公里的田旺城(15公頃)、39公里的丹土城(25公頃)在一條直線上排列。

筆者曾經討論過關於殷周時代的國家結構問題,在那篇文章中一方面介紹了學界把這一時代稱之為都市國家、邑制國家等幾種用語,另一方面也提出了一個從未言及的假說【4】。筆者在甲骨文和金文史料的基礎上,提出在王朝首都「大邑」的下面,存在著從屬於他的「族邑」,而在族邑的下面又存在著更多的「屬邑」,如此形成累層式的結構。我對於以「邑制國家」來稱呼的、其外在的形態上類似「金字塔」型的邑之間的相互關係,充滿關注。

而「都市國家」論典型代表的地中海式古希臘都市國家之間,無法想像具有這種金字塔形的累層重疊結構。與上述不同,古希臘都市國家基本上是沿著海岸線或者沿著河道點狀發展,「日出走出城堡,行走幾個時辰到達農地,又隨著落日回到城堡休憩」的生活狀態,大致反映了人類一日所能夠行走的距離,而古希臘都市國家正是呈現著這樣的連鎖狀態分布開來的【5】。

上面所講到的山東新石器時代城址群中,可以看出A群呈層累型重疊結構,B群則是作連鎖狀分布。到現在為止,在這些城址中只對很少的一部分做過內部發掘,因此,要判斷這些邑所具有的功能和結構、以及在這裡居住的人群的社會結構是不容易的;關於這些城邑之間的關係,除了他們的所處位置比較清楚以外,便很難再有更多想像的空間。在這種情況下,上述所呈現的兩種形態是否同時並存,就成了注目的焦點,也期待著今後的發掘結果。

與此同時,在長江中下游,發現了稍晚時代的大型城址的聚集區。在長江的北岸發現了三座城郭、南岸發現了四座,其中最大規模的石家河遺址,79公頃,是山東最大的教場鋪城面積的一倍。除此以外六座相對比較小,在7—25公頃之間,對此展開過研究的岡村秀典指出,人們只把石家河遺址分為第一等級(大型)、其餘的六座定為第二等級(小型)的區分法也許是恰當的【6】,但是,如果採用這種標準,那麼就與上述山東地區的劃分標準發生了錯位。另外相對於石家河遺址這個向城內和城外擴展的復合型遺址來說,那些小型城郭的居住區範圍幾乎都被限定在城郭裡面。這一點也許跟山東的遺址具有共同的特點。關於城郭的問題將在後面談的殷商時代,繼續展開討論。

在新石器時代後期,城郭調查的進展中已經明確的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在山東城址中的丁公城發掘過程中,發現了一片帶字的陶片。

毋庸諱言,目前為止公認的中國最古老的文字是「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也是現行漢字的祖先。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以及其他的遺蹟中,在陶器上發現過類似記號的劃痕。而把這些劃痕當作文字祖先的研究也不少。但是,符號和文字是有嚴格區別的,應該說文字具有書寫文章的功能。

我們觀察到,這塊丁公陶片為了書寫,製成了很規整的小陶片,並在上面排列了11個刻文。如果說它確實是記錄文章的文字的話,那麼是可以把文字的起源再推前約800年的唯一例證。但是,儘管多次反覆地觀察,還是很難把它看作是漢字的祖先。

關於字釋,現在出現了令人注目的意見。馮時提出可以用中國西南部彝族現在所使用的文字來加以解讀這一驚人的意見【7】。古代彝字和「夷」通用,如果現在的彝族文字跟山東省新發現的新石器時代後期的文字同源的話,那麼,當時夷族的後裔當然就是現在的彝族了。這就牽涉到了現代的中國民族問題,因此,暫且擱置一邊。新石器時代的後期,假定山東的夷族已經使用了相當發達的文字,而那個時候漢字尚沒有形成的話(當然這個假定存在著極大的問題),那麼將如何看待這以後出現的所謂華夷問題,這將是具有很大啟示意義的問題。考古工作者在丁公城內極有限的地方發掘,立刻就發現了這塊陶片。過去對於山東龍山文化的發掘,由於沒有在這種類型的城址內進行,因此沒有得到相關的文字遺物的出土。我們對比殷代文字的發掘盛況,還是可以充分肯定這樣的假設吧。今後隨著山東境內多數大型城址的發掘,大量夷族文字發現的可能性極大,並且把這種文字與後代的古彝文作一定程度的比較,是有可能進行解讀的。公元前三千年的歷史,通過甲骨文、殷墟的發現和研究,也許是再建殷代歷史的一線微弱的曙光。這也就是加快對山東古城發掘進程寄予熱望的原因所在。

與這個時期比較接近的江蘇省高郵市龍虺莊發現的刻文陶片、以及良渚文化遺址中所發現的數件刻辭,可以說幾乎都具有類似的性質【8】。

撇開民族問題,那麼在這個階段出現文字的本身,自然就引起人們的注目。通常認為在一般的古代社會裡,伴隨著國家的形成,文字也隨著出現。例如, Gordon Childe在用考古資料來定義古代都市的時候所設立的指標之一便是文字的發明【9】。至少在舊大陸這是一個相當普遍的現象。因此,現在很難把公元前三千年後半的這個時期,看作過去曾經認為的原始社會末期,而作為支持這一看法的其中一項指標,當然引起關注。

在這一時期另外引起關注的方面,正如上述所言及的在山東龍山文化、石家河文化、良渚文化的遺蹟里出土了風格濃郁的、精巧的玉製品。玉因為其質地優美而備受喜愛。不過這裡要探討的不在其質地如何。由於玉是硬度極高的物質,雕琢玉器既要有極其高度的技術,又需要集約性的勞動,所以,玉器在上述的大型遺址中的集中出現,我們可以想像出玉器的大量存在,正說明了它是與這塊地方權力結合的產物,也具有顯示支配階層內部身份標誌的功能,也反映了在形成的身份制度中,中間官僚階層的存在。在這個時期,青銅器尚沒有出現。殷周時代青銅器所承負的表示支配階級內部結構的意義,在早先的這個時期里,則是以玉器的形態存在的。這種理解該不會太偏離吧。

總結上文所討論的幾個問題,可以說這個時期原本不該稱為原始社會,應該說是向國家形成跨出最早一大步的階段。如果這樣,那麼它與殷周時期究竟有什麼最顯著的差異點呢?令我們不得不探討這一課題。

可是,這些山東龍山文化、良渚文化,突然之間衰退了,或者滅亡了。在山東龍山文化層的上面覆蓋著岳石文化、在良渚文化的上層發現了被叫作馬橋文化的新的文化層,不過這些文化都沒有繼承和發展它們先前的文化,而且文化水準都不如前代。這些文化應該考慮在公元前2300到2200年間。而關於其原因的解釋,在今天的考古學者中也沒有取得一致的意見。比如,俞偉超推測,這是因為發生了「突變」的緣故,而洪水以外的原因很難成立:經歷長期的大泛濫,黃河下游的山東龍山文化、長江下游的良渚文化,受到了毀滅性的打擊,創造了這兩種文化的居民,不得不移居他處【10】。而兩遺蹟的下層和上層,都看不到明顯的洪水的痕跡,因此,也有考古學者對這種意見提出疑義。我們關注著這場討論的結果。

其次,關於河南省偃師二里頭遺蹟,由於其關係到「夏王朝」的問題,在此也必須作一些探討。

從很久開始,中國的學界把「夏王朝」當作實際存在的王朝來看待的,在此前提下的討論很流行。而日本的學界,對這個問題比較慎重,王朝實際上是否存在,並不非常積極地加以認可,可以說很多的研究者堅守著這樣的立場。日本的許多通史書籍、教科在今天仍然從殷王朝開始講述是很普遍的。

這與完全否定夏王朝的實際存在並不可同日而語。在半個世紀以前,和田清就曾指出,殷王朝的實際存在被證明的話,那麼,留下了許多傳說的夏王朝,恐怕也是一個事實上存在的王朝了【11】。而問題在於,能否經受得住歷史學的徹底地科學檢證,史書中傳承下來的內容作為「史實」來接受是否可行的問題。

我們將把這一點,同殷代實際存在的證明過程作一對比。毋庸諱言,在甲骨文發現以前,殷和夏同樣完全只是存在於傳說之中。而甲骨文發現並且加以釋讀的結果是,那裡記錄著很多王的名字,跟《史記·殷本紀》里的記載幾乎完全一致。同時也證明了《史記》記述的可信性。這就是王國維的所謂「二重證據法」。但是,關於夏代,至今為止還沒有進展。雖然是早就眾所周知的事情,但是仍然必須首先加以確認。

儘管如此,中國的學界認為「夏王朝」是一個實際存在的王朝,不外乎根據河南省偃師二里頭遺址的考古發掘,認為這是一個先於殷的王朝。關於此遺址的年代問題,在第一到第四期的文化層中,長期存在著將第三、第四期當作殷代初期,而把在此之前的第一、二期看作為夏代的意見,以及將整個二里頭全都當作夏代的兩種意見。而考古學者的意見越來越傾向於後一種【12】。而且推測目前已知的、已經發掘的數個大型建築城址也許就是先於殷朝的「王朝」的中心據點——王都。

但是,根據這些材料就匆匆忙忙地把《史記·夏本紀》里記錄的內容,當作史實來接受是否可行呢?站在歷史學的立場,我們不得不採取更為慎重的態度。所謂「王朝」,意味著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繼承性地接受支配權的制度。而《夏本紀》所說的完全符合這一點。但是,我們必須考慮《夏本紀》中記錄的相關王的系譜是否確實是當時史實的反映?還是後人製作後假託於「夏王朝」的呢?最近,從考古學的角度承認「夏王朝」為實際存在王朝的林巳奈夫的說法【13】引入注目:王國維在他晚年所作的《古史新證》里談了如下意義的一段話:「司馬遷看了『實錄』《世本》以後,撰寫了殷周王世系,那個世系是正確的。假如果真的如此(可以說至今未經『二重證明』所證實),那麼,對於夏後氏世系的推斷當然也會是準確的。」不過,《夏本紀》中所見王名大都作「帝某」,我們從甲骨文中「帝」字的用法來看,很難考慮當時這個文字有放在王的前面(帝乙、帝辛在甲骨文中也沒有)的用法,何況在其以前的時代里這樣的命名方式會在當時實行。因此,像王國維所推測的司馬遷看到過關於夏代歷史的「實錄」,它是否真的可以信賴,頗存疑問。在《夏本紀》的開始部分長長記敘的大禹事跡的傳說,也是可以按在任何地方的一個傳說而已。「夏」的名稱在當時是不是就已經存在了呢?它在戰國以前是否出現還是一個疑問【14】。

就在殷代成立之前,已經存在著作為王都的大型遺址,這一點從考古學角度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認可。從其他方面來看,我們能不能把古文獻中流傳下來的關於「夏王朝」的內容作為史實來接受,「二重證據」的必要性,不正是我們歷史學者所尋求的立場嗎?

至於殷代史方面,最近有了非常重要的發現,經田野考古發掘的結果,已經判明在小屯的對岸有一個巨大的城牆【15】。過去一向把這個地區作為殷墟遺址分布區的外圍來考慮的。近年來,美國明尼蘇達州大學與中國展開了共同的調查,結果在這一地區發現了有濃厚前殷墟時代風格的陶片,一時間引人注目【16】。此後,隨著發掘的繼續,最後在洹水沿岸首次發現了巨大的城牆。此城牆掩埋在距今天的地表以下2.5米多的地底下,因此長久以來一直未能發現。其規模極大,東西南北四方分別達2230米、2200米、2170米、2150米,城牆底部的寬有9.2米,城內面積超過400公頃。

城牆建造和使用的年代成了爭論的問題。根據古文獻的記載以及出土陶器器形特徵,出現了此城分別屬於第十二代河亶甲建都的「相」,以及第十九代盤庚到小乙所立之都這兩種對立的意見。

如果採用小屯遺址就是殷墟的通常說法,那麼,這次發現的洹北商城,即為盤庚到小乙的王城。一直到武丁時期將都遷移到洹南為止,可以被認為在同一個地方。所以,這一發現又被作為後世《竹書紀年》里所說的盤庚以後不遷都的一種解釋。

但是,洹水南岸的所謂「殷墟」的形式與目前已知的其他王城有著極端的不同,如果把它當作王城來看的話,包括筆者在內的研究者,對其中至少一部分持有很大的疑問【17】。下面將列出筆者關於這個問題的幾個思考。

(1)小屯遺址並非王都址。現在所謂的「宮殿區」在王都的近郊(即北郊),是為了祭曰,亦即祭祖的一個特殊的聖地。它被洹水和大規模的蓄水壕溝所環繞成為一塊特殊的區域這一點,必須引起注意【18】。

(2)《竹書紀年》所記載的「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其年數暫且不論,恐怕都是事實。

(3)根據和的情況來看,從盤庚到紂的都城,也許是在小屯以南,與洹北商城一樣,至今仍然還被深深地埋在地下呢。相反,只有聖地的小屯是建立在微微的高地上面,因而是露出地面的(《史記·周本紀》的克殷記事裡說,存有鹿台的「武王至商國」的「商國」就是指這裡「盤庚到紂之都城」。而「其明日,除道,修社及商紂宮」之「紂宮」的所在地,恐怕就是今天的小屯吧)。

(4)從上面第加以推論,洹北商城不可能是盤庚—小乙的都城(按照排除法,那麼,贊成洹北商城就是河亶甲都城的說法)。

(5)與此相關聯,從侯家莊大墓的數字來判斷,王城的西北是盤庚以來直到殷末的殷王墓地。

(6)而洹水和大溝所分割出來的小屯北地,是作為祭日、祭祖的聖地,從甲骨文的年代來判斷屬於武丁時期。

近年來,在洹北花園莊發現的大批陶器的主要部分,比殷墟大司空村一期更早、而在二里頭白家莊期之後,被看成是殷中期即介於鄭州二里崗和殷墟之間的器物。可以看出這些陶器器形的變化呈現著連貫性【19】。由此,即便在洹北商城發現以前,就有人根據考古學者的研究,認為這一地區相當於第十二世河亶甲所建都之「相」地【20】。陶器編年所推導出來的結論,可以說完全從另外的理論角度支持了筆者上述的推論。當然,這跟鄭州商城的年代究竟是屬於殷代前期,還是屬於中期有很大的關係。隨著洹北花園莊遺址的情況越來越清楚,更多的學者傾向於鄭州商城即殷代前期的意見【21】,筆者的推論基於這一前提。

因此,在圍繞著新發現的洹北商城年代的兩種意見,筆者在現階段認為屬於第十二世河直甲都城的意見比較妥當。不過,這還有賴於對淹沒了的城內的發掘結果。與鄭州商城幾乎都在街市地相比,洹北商城除了一部分是軍用飛機場以外,大部分是農用地。因此對於洹北的期待值遠遠高於小屯。

與此問題相關聯,不得不提及本人過去的舊論。正如上文中已經談到的,過去我曾經提出殷周國家的結構,在外形上是由大小邑三段累層關係構成的。而維持這種秩序所依靠的是王室的祭祀【22】。似乎正是為了校驗我的說法,最近三十年中,新石器時代後期的山東半島、長江中游的實證性考古學的成果,超過了我自己的預想。其中的一部分已經被指出來了。比如,岡村秀典指出了這些相似性。

殷、周時代的社會,相對於古代希臘、羅馬的城邦國家說而言,松丸道雄以甲骨、金文等第一手史料為基礎,提出由大邑(殷周王室)一族邑一屬邑構成的所謂累層性關係的國家基本結構。以氏族制共同體為核心,以從屬於許多小邑的族邑為單位的邑制國家一方面自主地存在,同時又服屬於大邑(殷周王室)的相互關係。屈家嶺、石家河文化所呈現的重層式的集落結構,與松丸所考慮的殷周時代國家的基本結構正是一致的。陰湘城遺址和城頭山遺址等小型城郭集落,作為當地農業共同體的核心,與周邊許多小集落共存的狀況也是一致的。【23】

但是,對此重新加以思考的話,立即認定新石器時代後期與殷代的國家結構相一致,僅僅涉及它們的類似點就作結論是不夠的。因為不管怎樣殷代的王城跟新石器時代的城址在規模上是完全不同的。

正如上文中所見,山東龍山城一級教場鋪城40公頃,其下的四個附屬二級城址都在3公頃左右。而35公頃的一級景陽崗城下所附屬的二級城址也都是數公頃。長江中游的石家河遺址在某種程度上也是類似的情況。

但是,再來看殷代王城。鄭州商城城內的面積大約有300公頃,很可能作為其副都、同時建成的西亳,亦即偃師商城,約有190公頃。這次發現的洹北商城其城內面積超過400公頃。而還未發現的殷代後期的王城,當然很有可能超過這個規模。就是說,與龍山城相比較,殷王城一定超過前者一個十位數的規模。因此不得不指出,把這兩者作為相同性質的城址來把握,是犯了根本性的錯誤。

我認為,龍山期的社會結構,必須把創造龍山文化的民族的特點、經濟生活的發展等要素考慮進去。它們在基本結構上被殷周所繼承。

但是應該考慮到,一直發展到了(夏)殷代,在原來的基礎上,發生了需要有更大的權力結構來進行統合的事態。也許為了治理大規模的河水泛濫,也許為了解決民族間的糾紛。關於其原因這裡可以暫時擱置一邊,總而言之,進入了建造巨大的百位數城牆規模的階段,這是引入注目的變化。

倘若如此,那麼,我的舊說就不得不作如下的修改。我曾經推定的殷周時代的「族邑」結構,是上溯到很久以前就已經存在的二層結構(雖然常常考慮是二層結構,但是並非一定拘泥於此,比如,現在就想到龍山期也有一層結構。為了避免繁瑣的名稱,這裡以二層結構為例來敘述)。我們以龍山期為標準。現在假定將這種累層關係叫做「大族邑」和「小族邑」,而考慮殷代王城是在其基礎上統合了這些族邑而形成的。那麼,殷代就在四段累層關係的基礎上形成了邑制國家的外形結構。

大邑(王城)[數百公頃]一大族邑[數十公頃]一小族邑[數公頃]

可惜的是,現在我無法拿出甲骨文和金文中具體表示大族邑一小族邑關係的材料。今後,特別是在中原地區,我們期待殷代具有這種結構的遺址的發現;從出土文字的資料中尋找出類似關係的史實,也可以說這是殷代史研究的「基本課題」之一。

以上四段式的累層關係,令人想起張光直曾經介紹過的美國人類學者們所提倡的「社會進化論」【24】。許多研究者分析中南美洲的原始社會就是bands(游團,張光直自譯,以下同)——tribes(部落)——Chiefdoms(酋邦)——states(國家)四階段式的進化結構,並給每個階段注加定義和解釋。關於此理論的具體內容本文在此不作具體介紹,不過,張氏把這種理論應用在中國社會,並作了圖示表(見後)。關於這個論點,在日中兩國的研究者中引起了極大的興趣【25】。

此處,張氏依據中南美洲社會的典型形態,作了這樣的四個分段,提示了隨著時代的進程,社會將發生如何變化的問題。而我在上文中所闡述的是,從現象上把龍山後期的結構分為三段、殷代分為四段的累層式從屬關係,必須指出是視角上是不同的問題。把它們視作同一問題並不正確。尤其必須提出的是,我所設定的「屬邑」的實態,恐怕與這裡談到的「游團」,在社會結構和生產關係方面存在著顯著的不同,因為我們不得不從社會經濟史角度來考慮其發展和變化。就是說,必須從結構的發展以及其基層社會的社會經濟史的進化兩個層面,來觀察其歷史的發展,也許我們必須對這一問題進行整理。

現在來看一下甲骨、金文的研究現狀。甲骨文研究總體說來,在二十世紀五十至六十年代,對歷來的研究有過全面的總結。雖然說在此後的時間裡,幾乎處於原地踏步的狀態,但是,隨著大型研究項目的啟動,刊行資料、重新整理研究,為準備進入更深層次的研究,傾注了努力。尤其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作為國家的項目,把各個收藏者所刊行的百餘種甲骨資料集收集起來,對全甲骨的拓本、摹本,按時期、內容進行分類整理,將並此編為一書,出版發行了全十三冊的《甲骨文合集》,這項宏大的事業是較早的1978年到1982年之間的事了。此後,很長時間令我們著急的是,儘管這一資料的收集、整理很難說不全面,但是其資料的來源完全不明晰,結果是跟舊著錄的對照變得非常困難。不過,1999年,適逢甲骨文發現一百年的紀念,舉行了各種紀念活動,這當中,上面所列的《合集》的《材料來源表》三冊、《釋文》四冊、以及《補編》七冊(《補編》又附有材料來源表、釋文)同時出版發行,可以看作是這項宏大事業的一個結尾。因此可以說在甲骨文發現的百周年之際,終於完成了最基本的資料整理工作(當然,還是有很多遺漏的部分。在使用二十七冊《合集》時,有必要參考如蔡哲茂的《甲骨綴合集》,台北,1999年,以及近期要出版的《同續集》)。以姚孝遂為核心,以十三冊《合集》作為整理的基礎,1988年出版了《殷墟甲骨刻辭摩釋總集》二冊(除了十三冊《合集》之外,還把《小屯南地甲骨》1980–1983年、《英國所藏甲骨集》1985–1992年、《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所藏甲骨文字》1983年、以及《懷特氏等收藏甲骨文集》1979年的四部著錄合在一起,排錄了摹本和釋文),《殷墟甲骨刻辭類纂》三冊(1989年,這是沿襲島邦男《殷墟卜辭綜類》的體例,而用了《合集》作為資料),從而使得甲骨資料的檢索有了飛躍性地進步。

毋庸諱言,甲骨文研究中最基礎的工作是「閱讀」。嘗試著把過去百年中龐大的字釋進行綜合整理的,還是以姚氏為核心所編纂的四冊《甲骨文詁林》(1996年)。以松丸為中心完成了《甲骨文字字釋綜覽》一書(1994年),亦算作是參與此項事業之舉吧。

另外,關於研究文獻的目錄,有濮茅左的《甲骨學與商史論著目錄》(1991年),宋鎮豪《百年甲骨學論著目》(1999年),這些目錄的出版意義重大。雖然後者的書名沿襲了1952年胡厚宣的《五十年甲骨學論著目》,胡氏的書中收錄了876篇論著,而宋氏的編目里收錄了10946篇.有王宇信、楊升南主編的《甲骨學一百年》(1999年),也是襲用了董作賓《甲骨學五十年》的書名,對這一百年的研究進行了極好的總結。

但是,不得不指出,專心地對甲骨文字一字一字加以整理的工作已經被放棄很久了。孫海波有《甲骨文編》(1934年),金承恆有《續甲骨文》(1959年),兩書都是以當時所能收羅到的甲骨著錄中的集字為對象所製作的字形檢索表。此後,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的《甲骨文編》(1965年),是其抄錄本。而比較全面的甲骨文字字形檢索書,目前為止尚沒有出現。另外,作為字書使用的如上文中所舉的《綜覽》,在檢索的時候也許不太注意,不過這本書是以科學院版的《甲骨文編》為底本而完成的,發現了很多缺陷,令人扼腕不絕。在新的釋文研究充分展開、並加以全面修正的基礎上,以全部的甲骨文字為對象完成一部字形檢索書的工作是一項當務之急。這不是個人所能夠承擔的工作。我們期待著像完成了《合集》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一樣,再傾注全力,來完成這一項大的事業。

一直到五、六十年代為止,結出碩果纍纍的甲骨研究,正如上文所總結的,八十年代以後,總體上是在資料的再編以及為今後研究的深入展開,大規模地進行整理的工作。學術界如此一致的行為意向,令人出乎意料。此處重新審視這一研究動向,期待著下一個飛躍的到來。

進入九十年代,再一次從小屯洹南花園莊出土了包括大量完整龜版的甲骨一千五百多片【26】。過去所知道的第一期武丁期甲骨應該作為第一期的中、晚期,因為此次一起出土的甲骨比它們要早。我們期待著全部甲骨拓片的出版。據傳李濟曾經提議在小屯一帶進行發掘,但是,最終沒有實現。我們亦期待今後可以實現。另外,洹北商城的考古發掘如果進一步展開的話,那麼,大量發現殷代中期甲骨也就不只是一個夢了。

關於金文,在中國也同樣作為國家的專門項目,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纂完成了十八冊《殷周金文集成》(1984–1994年),這個出版物選取了優良的拓本、增加了新的資料、對各個銘文都附記了資料庫,採用珂羅版印刷了總數達一萬一千一百十三件拓本的巨冊。按照器種分類,依銘文字數加以排列。全書的編輯也很到位,可以說對研究而言沒有比此更好的基礎性資料了.希望今後每過十年左右,就有這樣的新刊物出版。與此相同的目的,在台灣由藝文印書館印行了《金文總集》,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出版了《商周金文集成》。

上海博物館以馬承源為中心編纂出版了四冊《商周青銅器銘文選》(1986—1990年)。此《集成》與收集金文資料的目的不同,選擇了在研究上具有重要意義的商器21件,西周器512件,東周器392件物,分為拓本篇二冊、釋文和考釋篇二冊。正如此書所記錄的那樣,是以補訂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1935年)為目標,因此,殷、西周器是以考定的年代順序來排列,而東周器是以國別來排列的。作為新出土的金文資料集,給研究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在金文的研究中,青銅器的研究必不可少。在綜合研究方面,林巳奈夫的研究在規模上遠遠超過了過去,他從1984–1989年,完成了全四冊《殷周青銅器綜覽》。嘗試著以器形為基礎進行斷代,排列了大量的器物照片,為青銅器的研究第一次做了最基礎的工作,功勞卓著。王世民、陳公柔、張長壽完成《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1999年),此書選擇對象是作為斷代的標準器,並按照器的種類進行排列。

但是,至今為止西周金文的編年仍然是個未解決的問題,我們知道這裡存在著曆法的問題。

圍繞著曆法的問題,過去的年代學研究,近年來又受到了很大的重視。在中國這是大規模的國家級研究項目,以「夏商周斷代工程」之名,自1996年開始,集合了全國二百多名研究者,分為九個課題、其下又分四十四個專題展開共同研究,到;2000年作為課題的總結,公開發表了「夏商周年表」。這個年錶轉載見後【27】。

另外在日本,平勢隆郎孤軍奮鬥,在探究如何解決《史記》紀年矛盾的過程中,得到新的啟發,他綜合整理各種資料,並以此為基礎作了「東周新年表」,顯示了其獨到的見解,而且進一步向前追溯,公開發表了西周和殷末的年代【28】。關於殷周革命,平勢的意見是在公元前1023年。因為在此書中平勢提出了自己的新見解,希望能夠參考。

附記:本文應該作為「殷、西周、春秋史」的概說來寫的,由於當初約定的「新石器時代」、「甲骨文研究』,文稿沒有交付上來,因此在這篇概說里我做了補充。另外,關於西周到春秋的歷史,諸位作者在各自擔當部分都有各種闡述,我便在概說里割愛相讓。因此,這篇《殷周春秋史總說》就成了不完備的東西,為此謹向讀者致歉。

注釋:

【1】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關野雄監譯《新中國の考古學》(平凡社,1988年,lOO頁小川誠翻譯的部分,原著《新中國的考古發現和研究》,1984年刊行)。

【2】張學海《試論山東地區的龍山文化城》(《文物》,1996年第12期)。

【3】蘇秉琦《遼西古文化、古城、古國——試論當前考古工作重點和大課題》(《華人、龍的傳人,中國人——考古尋根記》,遼寧大學出版社,l994年)。

【4】松丸道雄《殷周國家の構造》(《岩波講座·世界歷史》第四卷,古代4,1970年)。

【5】至今為止仍然不清楚地中海實地狀況的筆者,年輕時代對古代都市國家的想像,來自於高中時代一本愛讀的書,也是成為筆者從事古代史研究的一個很大契機的,是坂口昂所著的《世界における希臘文明の潮流》(岩波書店,1924年),第一章「都市國家の盛衰」中所描寫的「都市國家」部分。

【6】岡村秀典《長江中流域における城郭集落の形成)(《日本中國考古學會會報》第七號,1997年)。

【7】馮時《山東丁公龍山時代文字解讀》(《考古》,1994年第1期)。另外關於這個問題筆者也提出了個人的意見,請參考《漢字起源問題の新展開一山東省鄒平果出土の丁公陶片をめぐつて—》(《論集·中國古代の文字七文化》,汲古書院,1999年)。

【8】張敏《龍虺莊陶文的發現與殷商甲骨文之源——淺談中國文字的起源與發展》(《故宮文物月刊》一七三,1997年8月).龍虺莊考古隊《龍虺莊一江淮東部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1999年)。另參見松丸注7所列的參考文獻。

【9】張光直《關於中國初期「城市」這個概念》(《中國青銅時代·二集》,北京,1990年,3頁。日譯:小南一郎、間瀨收芳譯《中國古代文明の形成》)所引V.Gordon Childe:The Urban Revolution,The TownPlanning Review,Vo1.XXXI,N0.1,1950.

【10】俞偉超著、稻畑耕一郎譯《龍山文化七良渚文化の突然の衰退と變化の原因について》(《日本中國考古學會會報》第二號,1992年)。

【11】和田清《夏朝は果して実在したか》(《日本學士院紀要)第十卷第一號,1952年)。

【12】參考小澤正人、谷豐信、西江清高《中國の考古學》(同成社,l999年)146~155頁西江執筆的部分。

【13】林巳奈夫《中國文明の源流》(講演筆錄)(《出光美術館マ令報》第一九號,1999年)。

【14】高津純也《「夏」字の「中華」的用法について—「夏夷思想」の原初的形態に関する序論—》(《論集·中國古代の文字と文化》,汲古書院,1999年)。

【15】《安陽殷墟保護區外緣發現大型商代城址》(《中國文物報》,2000年2月20日,第14期總783期)。

【16】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河南安陽市洹北花園莊遺址1997年發掘簡報》(《考古》,1998年第10期)。

【17】筆者在《再論殷墟卜辭中的田獵地問題》(松丸道雄文,收入《盡心集——張政烺先生八十慶壽論文集》,1996年)中闡述了個人的意見。最近,楊鴻勛有《小屯「殷墟」非殷都之墟》一文,見於《中國文物報》2001年1月31 日。

【18】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發掘報告——1958—l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91—96頁).同《殷墟的發現與研究》(科學出版社,一九九四年,77~78頁)。根據後者的記錄,洹水和「大溝」所分割的範圍大約有七十公頃的面積。關於「大溝」所具有的重要性,筆者曾經在四十年前的文章中(松丸道雄《一九五八——九五九年殷墟凳掘簡報について》,《甲骨學》第九號,1961年)有所指出。

【19】參見小澤、谷、西江文,見前揭注【12】。

【20】文雨《洹北花園莊遺址與河直甲居相》(《中國文物報》,1998年11月25日)。

【21】參見注【12】。又見唐際根、難波純子《中商文化の認識とその意義》(《考古學雜誌》,第八四卷第四號,1999年)。

【22】松丸文,見前揭注【4】。

【23】岡村文,見前揭注【6】。

【24】張光直《中國青銅時代》(小南一郎、間瀨收芳譯,平凡社,1989年,79頁,原論文收入《屈萬里先生七秩榮慶論文集》,1978年)。

【25】比如,李學勤主編《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研究》(雲南人民出版社,l997年,10頁以下),岡村秀典《農耕社會と文明の形成》,《岩波講座·世界歷史》3,1998年)等等。

【26】考古所安陽隊《1991年安陽花園莊東地、南地發掘簡報》(《考古》,1993年第6期)。劉一曼、曹定雲《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選釋與初步研究》(《考古學報》,1999年第3期)。

【27】《中國文物報》2000年11月12日,總第858期。

【28】平勢隆郎《新編史記東周年表》(東京大學出版會,1995年)。同《中國古代紀年の研究—天文と歷の検討から—》(汲古書院,1996年)。

來源:[日]佐竹靖彥主編《殷周秦漢史學的基本問題》,中華書局,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