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明年1月起
福建居民住宅小區內的
電動汽車充電樁
可以申請峰谷分時電價了
日常用車成本可進一步降低!
日前,福建省發改委發布通知,明確從2024年1月1日起,對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安裝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由用戶自行選擇是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選定後次月起生效。按照相關規定,峰時段為8:00-22:00,谷時段為22:00-次日8:00。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居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分時電價的函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
你司發來《關於居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分時電價建議的函》(閩電函〔2023〕281號)收悉。就居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時電價事項,函復如下:
2024年1月1日起,對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由用戶自行選擇是否執行分時電價,選定後次月起在居民合表電價基礎上,按照居民「一戶一表」分時電價的時段劃分和浮動幅度標準執行,一年內不得變更。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11日
具體價格方面,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在居民合表電價0.533元/千瓦時的基礎上,峰時段每千瓦時貴0.03元,谷時段每千瓦時便宜0.2元。按照每個月平均充電300千瓦時計算的話,如果用戶均選擇在谷時段充電,可比原先節省60元,一年則可節省720元。
需要注意的是
市民要慎重決定
是否申請辦理峰谷分時電價業務
因為該業務執行後
滿一年才能申請退出
對於一些習慣在白天
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的用戶來說
峰谷分時電價並不合算
因此,市民要綜合考慮
用電習慣和實際需求後再作決定
那麼
想要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的市民
應該如何辦理呢?
據了解,市民可「足不出戶」在線辦理。具體操作步驟是自2024年1月2日起,通過「網上國網」App進行實名制註冊,並綁定充電樁戶號,選擇網上營業廳的「其他辦電」-「改類」選項,在「申請」欄中填上「開通峰谷分時電價」,提交之後等待工作人員聯繫戶主進行確認即可。
如有疑問,戶主也可以帶上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前往就近的國網營業廳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須提供委託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來源:福建省發改委 福州晚報
編輯:占坤英
審核:黃小紅
監製:游華東
漳平新聞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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