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是位关注臣民服饰的君主,据《明史·舆服志》记载,他在位三十余年,竟颁布了上百项细致的规定。从帝后将相直到贩夫走卒,全都囊括在内,服饰式样、衣料与色彩图案,他都亲自过问。规定越来越严密具体,同时又由衣服及至冠履、首饰等类。由郎瑛《七修类稿》的记载可见其细致程度:洪武二十三年三月,朱元璋召见礼部尚书李源名等人,讨论臣民们的袖子该有多长。最后议决,文官“袖长过手,复回至肘”,“袖口九寸”,所穿袍服长短是“去地一寸”,庶民袖长是“过手,复回不及肘三寸”,“衣长去地五寸”。对于军官与士兵,则另制定具体规定。洪武三十年,他又关意臣民们的鞋子,规定庶人不许穿靴,北方苦寒之地则有所宽松。至于什么人可戴遮阳帽或斗笠,也都有明确的指示。
等级分明,是明代服饰制度的关键,而关于百姓服饰的那些繁琐规定中,又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优待与重视读书人。朱元璋强调“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读书人既是推行教化的依靠,又是各级文官的后备军。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下令制作秀才服式,工部修改了三次他都不满意,最后亲自设计,“命用玉色绢布为宽袖皂绦软巾垂带”,并定名为“襕衫”。其二是对商贾的严厉,如严令商贾不得穿绸衣,而且一人经商,全家被禁。下雨天戴斗笠是常事,但商贾却休想,朝廷法令是“不亲农业者不许”。何孟春《余冬序录摘抄》对此解释道,“国家于此亦寓重本抑末之意”,即与“重农抑商”的国策相一致。国家规定服饰时常将商贾与仆役、娼优、下贱并列,其间政治意味十分强烈。
纸上的规定有严酷的法令相伴随,“不应服而服者,罪之”的诏书载于田艺蘅的《留青日札》,万历时吏部尚书张瀚则云“律令严明,人遵划一之法”。不管何人在何处,其服饰都醒目地表明了身份,甚至还可作更细致的辨认。官服颜色区分了高级与低级官员,官服图案又将官品显示得一清二楚。如果是平民,也可分清是书生还是农夫,是商贾还是娼妓,法定的服饰已经将社会上各色人等一目了然地区别开了。朱元璋的本意就在于此:新的等级制度已随大明朝建立而形成,尊卑有序的服饰规定则是配套制度。穿衣不再是日常生活小事,它已被赋予深刻的政治含意。然而,由于是靠强权硬造,致命的危机从一开始就蕴含于其中:人们追求美的天性虽遭粗暴扼杀,但无法彻底消灭,它一有机会总是要设法显示自己的力量;服饰制度是各种政治关系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一种标志,一旦平衡被打破,其基础也将随之而崩塌。
服饰制度持续了近百年,其间还以打补丁方式使之更为完备,但也有三个帝王改动了原先规定。朱元璋登基伊始,就下令将自己所用诸物中凡用金处,全都改用铜,以防开奢汰之源,启华靡之渐,可是明成祖夺得帝位后不久又全都饰以真金,以充分显示皇室尊严。明仁宗下令将秀才的襕衫改为青色,也许他感到这样更好看一些。这两次改动都未违背尊卑有序的精神,但景泰四年,明代宗一道旨意的性质就较严重。朱元璋曾限定公、侯、伯等勋爵以及驸马衣服上可绣麒麟,明代宗却“令锦衣卫指挥侍卫者,得衣麒麟”。在明英宗当了也先俘虏的特殊情况下,明代宗才当上皇帝。后来明英宗被送回北京,虽被尊为太上皇而实已遭软禁。新旧皇帝同居一宫毕竟尴尬,百官中也有人心向故君。明代宗要靠锦衣卫加强控制,服饰上破格优待自然是鼓励其忠心的回报之一。
明代宗那道旨意破坏了祖制,或是受此鼓励,有些官员便不安分了。公然违制不敢,但可以小心翼翼地钻法令的空隙。譬如说,各级官服上动物图案都有明文规定,不到级别擅绣就是犯罪。可是天下动物种类何其多也,既然仙鹤、狮子等不能随意绣,那就绣上法令未曾提及的蟒、飞鱼、斗牛之类,同样威风神气,却又不算犯禁。又如政府禁用玄、黄、紫等颜色,但对于相近的色彩却是无可奈何。面对那些层出不穷的花样,朝廷只好不断颁布新的法令以相适应。开始时,这还是一桩桩个案,可是到了成化朝,却出现了一场大规模的马尾裙风波。
当时朝鲜使臣入京,他们的长袍下摆作蓬张状,煞是好看,再细探究,原来里面有条马尾织成的衬裙,体态肥胖者穿上后,顿时可瘦削许多。于是仿效行列不断壮大,马尾裙的来源也从进口改为自产。王锜《寓圃笔记》曾对此作了记载,并说穿者“唯粗俗官员、暴富子弟而已,士夫甚鄙之,近服妖也”。可是到了成化后期,陆容《菽园杂记》说满朝文武中只有吏部侍郎黎淳一人未穿马尾裙。内阁首辅万安是“冬夏不脱”,礼部尚书周洪谟为了效果明显,竟干脆穿了两条。朝堂上大臣们个个都是长袍下摆像雨伞似的撑开,坐在龙椅上的皇上举目望去,心里别说有多别扭。全民皆穿意味着“无贵无贱”,这从根本上违背了朱元璋服饰制度的精神,可是翻遍那百余条法令,竟无一款可用来禁止它的流行。据《古今谭概》记载,弘治初年有位御史看准了皇上心思,上书求禁:“官马被人偷拔鬃毛,有误军国大计。”理由堂堂正正,一旦疆场有事,没有尾巴的战马如何驰骋厮杀?于是,明孝宗动用了国家机器进行扑杀,《明实录》写道:“今后有用马尾服饰者,令锦衣卫缉捕。”
服饰制度的呆板与疏漏暴露无遗,朱元璋压根未想到日后竟会冒出个马尾裙。人们的爱美之心并未被近百年的严峻法令所扼杀,朝野众人不约而同地“取观美耳”,却在客观上演成对服饰制度的集体示威。明孝宗当时还颁布了禁穿蟒衣等禁令,透露了以马尾裙流行为契机,有些人开始了僭越的穿着。这类禁令后来又两次重申,并以“治以重罪”相威胁。一再重申虽是显示朝廷整治的决心,却也正说明抗拒势力的顽强已成为棘手的难题。明孝宗至死也未能找到破解之道,其子明武宗便接着屡颁禁令,但这股风已经刹不住了,就在他眼皮底下的北京城里,臣民们照样不断地玩出新花样:“忽焉以巾易帽,四方效之”,达官显贵与贩夫走卒同时赶时髦,“无贵无贱”的现象再次出现。此后接力棒传到嘉靖帝手中,整顿服饰的内容首次被写入了登极诏书。他也不断颁布禁令应对“衣服诡异,上下无辨”,但不懈地补苴罅漏却收效甚微。这位皇帝还亲自设计了套“忠静冠服”,允许官员们无论品阶均可穿戴,这是对官场上僭越之风不得已的让步,他似乎只想防止官与民的混淆了。可是后来庶民们照样穿戴“忠静冠服”,这道最后的防线也未能守住。心灰意懒的嘉靖帝不愿再管此事了,于是便如王世贞《觚不觚录》所言,“群臣服饰不甚依分”,经过几十年的拉锯战,反抗服饰制度的势力终于占据了上风。
当时朝廷无意再与不可阻挡的潮流作抗争,他们或也意识到社会各阶级、阶层实际上的势力、地位与服饰法令的规定已出现很大的差异,特别是原先被强压在社会底层的商贾,势力的迅速膨胀尤为突出。一旦挣脱了令人窒息的桎梏,对美的追求与崇尚奢华的风气也就像雪崩似的全国扩散。穿衣不再有政治含义,却能显示身份与气派,至少外出得穿得光鲜点,才不至于遭人嗤笑。自万历朝以降,服饰不仅是式样多,更替淘汰频率也越来越快。顾起元《客座赘语》写道,南京妇女的服饰二三年一变,谁若不及时跟上,“未有见之不掩口者”。松江老秀才范濂《云间据目抄》写道,他“最尚俭朴”,但“年来亦强服色衣”,并自我解嘲地说“习俗移人,贤者不免”。特别使卫道士们生气的是教坊中人的打扮。当年朱元璋明令其男子“戴绿巾,腰系红搭膊,足穿带毛猪皮靴”,妓女“戴皂冠,身穿皂褙子,出入不许穿华丽衣服”。可是在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看到的竟是这番景象:男子之冠服“竟与百官无异”,妓女们出入则与朝廷命妇一般打扮。奢华的世风引起不少士人不满,洪文科《语窥古今》甚至建议朝廷设立“巡巾御史”纠察,“遇此辈,杖而裂之可也”。不过这类言论的舆论反响则是“群起而姗之矣”。时过境迁,森严的服饰制度既已被冲垮,它就再也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