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康:明代的服飾制度及被衝垮

2020-04-17     古籍

朱元璋是位關注臣民服飾的君主,據《明史·輿服志》記載,他在位三十餘年,竟頒布了上百項細緻的規定。從帝後將相直到販夫走卒,全都囊括在內,服飾式樣、衣料與色彩圖案,他都親自過問。規定越來越嚴密具體,同時又由衣服及至冠履、首飾等類。由郎瑛《七修類稿》的記載可見其細緻程度:洪武二十三年三月,朱元璋召見禮部尚書李源名等人,討論臣民們的袖子該有多長。最後議決,文官「袖長過手,復回至肘」,「袖口九寸」,所穿袍服長短是「去地一寸」,庶民袖長是「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衣長去地五寸」。對於軍官與士兵,則另制定具體規定。洪武三十年,他又關意臣民們的鞋子,規定庶人不許穿靴,北方苦寒之地則有所寬鬆。至於什麼人可戴遮陽帽或斗笠,也都有明確的指示。

等級分明,是明代服飾制度的關鍵,而關於百姓服飾的那些繁瑣規定中,又有兩點值得注意,其一是優待與重視讀書人。朱元璋強調「治國以教化為先,教化以學校為本」,讀書人既是推行教化的依靠,又是各級文官的後備軍。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下令製作秀才服式,工部修改了三次他都不滿意,最後親自設計,「命用玉色絹布為寬袖皂絛軟巾垂帶」,並定名為「襴衫」。其二是對商賈的嚴厲,如嚴令商賈不得穿綢衣,而且一人經商,全家被禁。下雨天戴斗笠是常事,但商賈卻休想,朝廷法令是「不親農業者不許」。何孟春《余冬序錄摘抄》對此解釋道,「國家於此亦寓重本抑末之意」,即與「重農抑商」的國策相一致。國家規定服飾時常將商賈與僕役、娼優、下賤並列,其間政治意味十分強烈。

紙上的規定有嚴酷的法令相伴隨,「不應服而服者,罪之」的詔書載于田藝蘅的《留青日札》,萬曆時吏部尚書張瀚則雲「律令嚴明,人遵劃一之法」。不管何人在何處,其服飾都醒目地表明了身份,甚至還可作更細緻的辨認。官服顏色區分了高級與低級官員,官服圖案又將官品顯示得一清二楚。如果是平民,也可分清是書生還是農夫,是商賈還是娼妓,法定的服飾已經將社會上各色人等一目了然地區別開了。朱元璋的本意就在於此:新的等級制度已隨大明朝建立而形成,尊卑有序的服飾規定則是配套制度。穿衣不再是日常生活小事,它已被賦予深刻的政治含意。然而,由於是靠強權硬造,致命的危機從一開始就蘊含於其中:人們追求美的天性雖遭粗暴扼殺,但無法徹底消滅,它一有機會總是要設法顯示自己的力量;服飾制度是各種政治關係處於相對穩定狀態的一種標誌,一旦平衡被打破,其基礎也將隨之而崩塌。

服飾制度持續了近百年,其間還以打補丁方式使之更為完備,但也有三個帝王改動了原先規定。朱元璋登基伊始,就下令將自己所用諸物中凡用金處,全都改用銅,以防開奢汰之源,啟華靡之漸,可是明成祖奪得帝位後不久又全都飾以真金,以充分顯示皇室尊嚴。明仁宗下令將秀才的襴衫改為青色,也許他感到這樣更好看一些。這兩次改動都未違背尊卑有序的精神,但景泰四年,明代宗一道旨意的性質就較嚴重。朱元璋曾限定公、侯、伯等勳爵以及駙馬衣服上可繡麒麟,明代宗卻「令錦衣衛指揮侍衛者,得衣麒麟」。在明英宗當了也先俘虜的特殊情況下,明代宗才當上皇帝。後來明英宗被送回北京,雖被尊為太上皇而實已遭軟禁。新舊皇帝同居一宮畢竟尷尬,百官中也有人心向故君。明代宗要靠錦衣衛加強控制,服飾上破格優待自然是鼓勵其忠心的回報之一。

明代宗那道旨意破壞了祖制,或是受此鼓勵,有些官員便不安分了。公然違制不敢,但可以小心翼翼地鑽法令的空隙。譬如說,各級官服上動物圖案都有明文規定,不到級別擅繡就是犯罪。可是天下動物種類何其多也,既然仙鶴、獅子等不能隨意繡,那就繡上法令未曾提及的蟒、飛魚、鬥牛之類,同樣威風神氣,卻又不算犯禁。又如政府禁用玄、黃、紫等顏色,但對於相近的色彩卻是無可奈何。面對那些層出不窮的花樣,朝廷只好不斷頒布新的法令以相適應。開始時,這還是一樁樁個案,可是到了成化朝,卻出現了一場大規模的馬尾裙風波。

當時朝鮮使臣入京,他們的長袍下擺作蓬張狀,煞是好看,再細探究,原來裡面有條馬尾織成的襯裙,體態肥胖者穿上後,頓時可瘦削許多。於是仿效行列不斷壯大,馬尾裙的來源也從進口改為自產。王錡《寓圃筆記》曾對此作了記載,並說穿者「唯粗俗官員、暴富子弟而已,士夫甚鄙之,近服妖也」。可是到了成化後期,陸容《菽園雜記》說滿朝文武中只有吏部侍郎黎淳一人未穿馬尾裙。內閣首輔萬安是「冬夏不脫」,禮部尚書周洪謨為了效果明顯,竟乾脆穿了兩條。朝堂上大臣們個個都是長袍下擺像雨傘似的撐開,坐在龍椅上的皇上舉目望去,心裡別說有多彆扭。全民皆穿意味著「無貴無賤」,這從根本上違背了朱元璋服飾制度的精神,可是翻遍那百餘條法令,竟無一款可用來禁止它的流行。據《古今譚概》記載,弘治初年有位御史看準了皇上心思,上書求禁:「官馬被人偷拔鬃毛,有誤軍國大計。」理由堂堂正正,一旦疆場有事,沒有尾巴的戰馬如何馳騁廝殺?於是,明孝宗動用了國家機器進行撲殺,《明實錄》寫道:「今後有用馬尾服飾者,令錦衣衛緝捕。」

服飾制度的呆板與疏漏暴露無遺,朱元璋壓根未想到日後竟會冒出個馬尾裙。人們的愛美之心並未被近百年的嚴峻法令所扼殺,朝野眾人不約而同地「取觀美耳」,卻在客觀上演成對服飾制度的集體示威。明孝宗當時還頒布了禁穿蟒衣等禁令,透露了以馬尾裙流行為契機,有些人開始了僭越的穿著。這類禁令後來又兩次重申,並以「治以重罪」相威脅。一再重申雖是顯示朝廷整治的決心,卻也正說明抗拒勢力的頑強已成為棘手的難題。明孝宗至死也未能找到破解之道,其子明武宗便接著屢頒禁令,但這股風已經剎不住了,就在他眼皮底下的北京城裡,臣民們照樣不斷地玩出新花樣:「忽焉以巾易帽,四方效之」,達官顯貴與販夫走卒同時趕時髦,「無貴無賤」的現象再次出現。此後接力棒傳到嘉靖帝手中,整頓服飾的內容首次被寫入了登極詔書。他也不斷頒布禁令應對「衣服詭異,上下無辨」,但不懈地補苴罅漏卻收效甚微。這位皇帝還親自設計了套「忠靜冠服」,允許官員們無論品階均可穿戴,這是對官場上僭越之風不得已的讓步,他似乎只想防止官與民的混淆了。可是後來庶民們照樣穿戴「忠靜冠服」,這道最後的防線也未能守住。心灰意懶的嘉靖帝不願再管此事了,於是便如王世貞《觚不觚錄》所言,「群臣服飾不甚依分」,經過幾十年的拉鋸戰,反抗服飾制度的勢力終於占據了上風。

當時朝廷無意再與不可阻擋的潮流作抗爭,他們或也意識到社會各階級、階層實際上的勢力、地位與服飾法令的規定已出現很大的差異,特別是原先被強壓在社會底層的商賈,勢力的迅速膨脹尤為突出。一旦掙脫了令人窒息的桎梏,對美的追求與崇尚奢華的風氣也就像雪崩似的全國擴散。穿衣不再有政治含義,卻能顯示身份與氣派,至少外出得穿得光鮮點,才不至於遭人嗤笑。自萬曆朝以降,服飾不僅是式樣多,更替淘汰頻率也越來越快。顧起元《客座贅語》寫道,南京婦女的服飾二三年一變,誰若不及時跟上,「未有見之不掩口者」。松江老秀才范濂《雲間據目抄》寫道,他「最尚儉樸」,但「年來亦強服色衣」,並自我解嘲地說「習俗移人,賢者不免」。特別使衛道士們生氣的是教坊中人的打扮。當年朱元璋明令其男子「戴綠巾,腰系紅搭膊,足穿帶毛豬皮靴」,妓女「戴皂冠,身穿皂褙子,出入不許穿華麗衣服」。可是在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看到的竟是這番景象:男子之冠服「竟與百官無異」,妓女們出入則與朝廷命婦一般打扮。奢華的世風引起不少士人不滿,洪文科《語窺古今》甚至建議朝廷設立「巡巾御史」糾察,「遇此輩,杖而裂之可也」。不過這類言論的輿論反響則是「群起而姍之矣」。時過境遷,森嚴的服飾制度既已被衝垮,它就再也回不來了。

文章來源: https://images.twgreatdaily.com/zh-cn/xUO5kHEBfwtFQPkd3xw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