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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市安委辦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深刻汲取非法生產、儲運、燃放煙花爆竹的事故教訓,嚴密防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安委辦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
通知指出,元旦、春節歷來是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高發時段。各縣(市、區)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組,壓實工作責任,制定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方案,認真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通知強調,縣、鄉兩級要聚焦養殖場、出租房屋、廢舊閒置廠房、封閉式院落和原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庫、零售店)等「三類重點」場所,城鄉接合部、城中村、行政交界等重點區域以及重點人群,確保檢查全覆蓋、無遺漏。公安、交通運輸、應急、文旅、消防、郵政、市場等部門要嚴厲打擊通過物流、快遞企業寄遞煙花爆竹行為;對網絡平台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要組織開展對大型批發市場、農貿集市以及零售商店等場所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要加強對客運站、火車站、機場等場所的安全監管,督促客運經營企業加大節日期間安全檢查力度,嚴防攜帶、夾帶煙花爆竹等違禁品行為。
通知要求,要發布本縣(市、區)煙花爆竹「五禁」有關政策,公布舉報電話,並宣傳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引發事故的慘痛教訓以及典型案件調查處理問責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教育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五禁」要求。要暢通舉報渠道,加強追蹤溯源,強化行刑銜接,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申 波、王清茗)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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