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古代書法作品的真偽判斷和系年確認,是書法藝術欣賞、學習和書法文化傳承的基石。本文探討對宋代書法家米芾作品的斷代問題並由此確定其代筆人的書跡。
米芾作品系年,基礎是四十一歲時改名「黻」為「芾」,時間在元祐六年(翁方綱《米海岳年譜》[1])。改名前後的書跡系年,以徐邦達《古書畫過眼錄》和曹寶麟《中國書法全集·米芾卷》(以下簡稱《全集》)為集大成者,大率以書寫內容、風格為證。然而由於缺少標準系統,結論時有隨意處,且徐、曹意見每有牴牾。
代筆是藝術史的普遍現象。如陶弘景就說起過書聖王羲之的代筆事[2]:
逸少自吳興以前諸書,猶為未稱。凡厥好跡,皆是向在會稽時永和十許年中者。從失郡告靈不仕以後,略不復自書。皆使此一人,世中不能別也。見其緩異,呼為末年書。逸少亡後,子敬年十七八,全放此人書,故遂成與之相似。
這一代筆人的書跡,在陶弘景的看來書寫「緩異」,尚能鑑別。至今日,王羲之書跡歷代遺失巨大,所存大多數為宋代刻本,墨本皆是雙鉤,基本沒有辨認「緩異」之跡的參照品。所以,對代筆現象的研究,集中於存世作品、文獻尚富之明清以來的書畫家如董其昌等。
關於米芾書跡的代筆,書史上有明確記載。《海岳名言》雲[3]:
又幼兒友知代吾名書碑及手大字更無辨。門下許侍郎尤愛其小楷,雲『每小簡可使令嗣書』,謂友知也。
曹寶麟《全集》中有專文《米友知小考》,認為 「米芾現存的書跡中是否雜有米友知的代筆,已經不可究詰」,卻又筆鋒一轉,指出「崇寧二年之前的三年內的米芾的書作中,如有不甚老成者,很可能就是出自米友知之手」[4]。有論者以翁萬戈所藏《文皇哀冊》墨跡並故宮的《向太后輓詞》為米友知所書[5],然證據僅停留於字形。《文皇哀冊》用筆結字未致老成,或有可能,而《向太后輓詞》筆法高妙熟練,是沒有爭議的米芾真跡。
本文通過分析米芾書跡中「芾」字的結構特徵,建立了一個適用於米芾改名後作品系年的量化標準。以此為主軸,對一些書跡的現有系年進行了矯正。同時,依據量化標準與書跡所記載系年的矛盾,確認了宋代米芾法帖中的代筆書跡。其代筆人,很有可能就是米芾的能書小兒米友知。
本文的研究,建立在對大量的圖像的量化分析上,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對書法風格分期的模糊性和隨機性。運用類似量化方法研究、鑑定古書畫的例子,有對趙孟頫「趙子昂氏」印章的分析[6],對蘇軾書跡中字的傾斜度、異體字的系統整理並應用於對傳本蘇軾書跡的證偽和鑒真[7][8][9],和通過連筆字的統計認識張旭、懷素和黃庭堅大草書的美學理念[10]等等。
「芾參數」及其隨書寫時間的變化
我們系年的標準,是米芾款名中的「芾」字的書寫特點。所用字例,列在圖一中,時間從改名之初的1091年(元祐六年)至米芾去世前一年1107年(大觀元年),共十七年。
觀察「芾」字的隨年代的變化,不難發現芾字中的長橫,隨時間演進而逐漸收縮,從早期幾乎兩倍於下面的「巾」的寬度,變化為崇寧、大觀年間長橫收縮,幾乎與巾」等寬。這一變化,可以用「芾」字中橫的長度與「巾」寬度之比來表達(圖二),定意為「芾參數」。圖三是從系年可靠的書跡中總結出來的芾參數隨時間的變化,所採用的書跡列在表一中。
應該指出的是,芾參數本身實際上是一個簡單的形態的量化,還沒有包括更為細節的筆法隨著芾參數的演近。觀察圖一可以發現,改名早期長橫較為挺直,基本稍有向上的弧勢,這一特點持續到1094年。隨後的長橫開始縮短,但筆法更加複雜,出現波浪形態,直到1099年左右。此後的長橫逾見短促,起筆從右上方向左導入,再翻筆向右完成。
圖一、米芾簽名中「芾」字不同年代書寫樣本舉例。
圖二,「芾參數」定義為芾字的中橫長度與「巾」部的寬度之比。
圖三、芾參數隨書寫時間的變化,一些芾參數顯然異常的帖用紅字標註出帖名。
表一、芾參數樣本。第四列號碼為《全集》中圖版序號,「0」為《全集》未錄書跡
表一中用於分期的書跡,按照其斷代的可考性分為三類。第一類為書跡中有紀年,如褚臨《蘭亭序》跋,米芾自記為「崇寧壬午」,或雖無紀年但與米芾本人經歷直接對應者,如《英光堂帖》中的《催租詩》有「監廟東歸早相乞」,顯然是雍丘為官末期時所作。第二類為根據第一類作品中的事件、人物,與文獻所記的事件人物相對而界定書寫時間的作品。如《寶晉齋法帖》中致蔣之奇的《廷議帖》有「芾老矣!先生勿恤廷議」,可依據周輝《清波雜誌》中 「又嘗以書抵西府蔣穎叔云:『芾老矣,先生勿恤廷議』」系年。蔣之奇於元符三年四月同知樞密院,「西府」是樞密院別稱,所以此帖系年只能在元符三年之後[11]。第三類則是帖中人物、事件都基於環境而推斷者,如《竹前槐後詩帖》,系年乃依據「才非當劇」,乃米芾初入官得意之言。後兩類中作品的斷代大都依據《全集》的考證,此不一一贅述。
仔細考察圖三「芾參數」隨時間的變化,我們注意到幾個現象。一是量化的芾參數隨時間而從2到1的明顯而連續的變化。在1094年之前,芾參數基本在2左右徘徊。1094年以後逐漸下降,在1102年左右達到1.2左右並持續到米芾去世。第二個現象則是一、二、三類的書跡並無顯著差別,證明《全集》的系年考證到達的結論與基本事實相差不遠。
我們的重點,是圖三中第四類的書跡。這些書跡的芾參數與前三類相比,是明顯的例外(紅色X符號)。列舉如下:《全集》繫於1094年的《糧院帖》和《裹鮓帖》,紹聖年間的《久違帖》,和書寫年份為元符二年的《衰老帖》,崇寧五年的《呈事帖》等。下面我們將書跡系統分析,並由此推斷出米芾代書人的筆跡。
一些書跡系年的更正
本節致力於訂正《全集》中系年有誤的書跡。在圖三的「芾參數」標準外,充實以更為細緻的圖像比較和一些文獻證據。
3.1《糧院帖》系年
故宮博物院藏《糧院帖》真跡:
芾再啟。歷子倅車送去。糧院欲推過他人不任其責。儻糧院知於法無礙,即自勘,使句院自駁,自駁處即求直之端也。度此事必辨於上下乃已,幸左右明察。公文非得已也。或攜示倅,佳。芾皇恐。
此帖在《全集》圖版41。
是帖徐邦達《古書畫過眼錄》考證較為簡略,雲「此帖所談是與糧院交涉事」[12],定為徽宗初年米芾作發運司勾當公事、蔡河撥運時所作,系年於1100-1102年間(元符三年至崇寧元年)。曹寶麟在《全集》中考證較為詳細,確定「糧院」是為官員發放祿米的機構,「歷子」是領取祿米的憑證,即「劵歷」。度其意,乃米芾因劵歷有問題而寫的一封信。《全集》將其繫於元佑九年(1094),原因是「觀《閏月帖》署名與此相同,又送字走之底與《蒙教帖》亦近,乃知乞米即因歷子之故」[13]。這裡《全集》所說的「乞米」,來源於考定為1094年與曹子方之《蒙教帖》中的「魯公乞米,李公必氣,類況曹子方不祈而送乎?」故以「乞米」是因「歷子」有不妥,定為同一時間。
帖中「芾」字二出,芾參數為1.4和1.1,接近於崇寧年間(1102-1105)的平均數1.2,且中橫的筆法也與崇寧年間寫法一致(圖一)而與《閏月帖》中的四個「芾字」相比,也只有最後一例稍近,可知此帖必非1094年所書。
為進一步界定此帖書寫年代,我們將帖中一些單字與元佑末和紹聖、崇寧間所作進行了比較,總結於圖五中。
首先再看「芾」字。《糧院帖》中的寫法和形態與《全集》引為依據的《閏月帖》(1092)和《蒙教帖》(~1094),都大有差別(見圖五),與1094年的《拜中嶽命詩》、《章聖天臨殿記·章聖天臨殿銘·天衣禪師》,及繫於1095和1096的《逃暑帖》、《樂兄帖》全不相牟。同時這些例帖的「芾」字則完全相洽,可以確定為同一時期所書。若將《糧院帖》與1100年以後的大量年代確切的書跡相比,則署名寫法、形態則絲絲入扣,證明《全集》中「因帖末署名有晚年之習」[14],是準確的觀察。
帖中 「送」字與《蒙教帖》的同字走之底的相似性,似乎遠不如與繫於1106年的《惠柑帖》中「適」的走之底的相似性(圖五),或不能用於斷定《糧院帖》的書寫時間。事實上,米芾一生書寫的習慣基本穩定,大量的字結構變化不大,如圖七中的「乃」字,及常見的「之」、「也」等字,都不足以作為斷代的依據。但同時,有一些點畫,卻明顯呈現演變的過程。「芾」字為典型例子之外,圖五中還收集了幾個這樣明顯有斷代價值的字。
這些包括「走之底」和類似的「走」底的長捺。這一筆,米芾似乎一生用工最深,變化也最為豐富(參見圖五)。其中的一種變化是幾乎呈S之波浪形,並向右擴張。此種變化在1100年前已有端倪,如1095年的《逃暑帖》之「逃」、《樂兄帖》之「近」,而在崇寧年間更加肆意,如《伯修貼》(1102)的「趙」,《清和帖》(1103)的「起」、「趨」(「趨」字右部已損),《白熟帖》(1103)的「過」,等。將《糧院帖》中的「過」字的長捺與這些字的相比,其意態筆法的相似性,是顯而易見的。而與元佑年間所書,則截然不同。
圖五、《糧院帖》中一些字的寫法比較。
一個有意思的字是「公」字。米芾通常的寫法,都是左一撇墜石般落下,向左掠出,不與右邊化為點的一捺相顧。這一寫法貫穿米老一生,可以《閏月帖》和《蒙教帖》中的例子為基本形態。另一寫法是這一撇化而為點,但是在1100年前,這樣的例子,只在《天衣禪師碑》中找到一例,且左撇右捺成相顧二點,與「厶」仍不相連屬(圖五)。第三種寫法,則是左撇形成一點而右捺與「厶」起筆連成一筆,在崇寧年間出現,與上述寫法共存,見於《賀鑄》(1102)、《復官》(1104)、《廣帥》、《經略》(1106)等帖,而《糧院帖》中的一個「公」字,正是這一寫法。
另外,「人」字類似的結構中的一捺,米芾一直有正捺反捺的寫法。正捺基本如楷書。但一種正捺的寫法,即下筆側行,捺盡收筆有如刀截。這一捺法,在元符年以後方出現,大字如《自敘》、《虹縣詩》的「人」、「是」、「久」,非常明顯。在手札中,偶一為之,肥腴豐厚,如《賀鑄帖》(1102)的兩個「人」字,《清和帖》(1103)中的「久」字,《復官帖》(1104)中的「今」字,《業鏡帖》(1103)中的「命」和《真酥》(1105)的「又」字,都是如此。《糧院帖》中「人」字,也是如此(圖五)。
最後,一些非常偶然出現的長豎收筆:本當一垂直下的,卻在末尾收筆向左,有時迴環向上形成一個勾。這一寫法,僅在崇寧以後出現,如《復官帖》(1104)的「舉」字,《業鏡帖》《晉紙帖》(1103)之「耳」字,《業鏡帖》、《真酥帖》的「頓首」。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並非都是出現在行末尾為換行而作,如《復官帖》的「舉」字在一行之首,《晉紙帖》之「耳」字在一行之中。這樣的寫法,在崇寧年之前,沒有發現任何的字例。而《糧院帖》的「辯」字末豎,卻是這一寫法。
和芾參數一樣,上述的單字圖像的比較將《糧院帖》的書寫時間界定在1102年左右,即以徐邦達的推定更為準確。這一系年,與《全集》對此貼內容的考證詮釋並不矛盾,因為只要米芾為官,即必須要用歷子領祿米。歷子為糧院確認時而出現問題,不一定會只有一次,也並非每次都有「餓得欲死」的結果。故《蒙教帖》和《糧院帖》雖然都可能和祿米歷子確認有關,卻不必是同一事件。
《糧院帖》是屬於僅依文意不能考定其書寫時間的一例,其大致書寫時間,只能通過書寫特徵進行判斷,而「芾參數」無疑為其系年提供了一個可靠的線索。
同樣不能依據帖文決定系年的,還有錄入《全集》的《久別帖》(全集圖版30,見圖六,左)和《寵臨帖》(全集圖版31,見圖六,中)。二帖《全集》都繫於元佑七年(1092)。1092年的平均芾參數大於2,而《久別帖》芾參數為1.7,所對應的書寫時間最早不過元佑九年(1094),至遲不過1099(元符二年)。《寵臨帖》芾參數為1.4和1.6,平均為1.5,對應時間則在元符一、二年(1098-1099)左右。此二帖,具體場景,尚待繼續研究。
圖六、左:《英光堂帖》之《久別帖》局部;中:《英光堂帖》之《寵臨帖》局部。
3.2《裹鮓帖》
帖見《寶晉齋法帖》(圖七),《全集》圖版39:
《裹鮓》一卷奉納。公所模遍尋不獲。小兒宿同文,無處詰,必亂與人也。見追懊不已。此卷若要,願卻模一本見與可也。龍石獻友晉。芾白。
《全集》考為致薛紹彭書,可從。今《寶晉齋法書》刻有王羲之《裹鮓帖》後有「紹彭」題名,故《裹鮓帖》曾經薛收藏。然「龍石獻友晉」不知何指。《全集》中此帖系在元祐九年(1094)。「芾」字一,芾參數為1,系年當在元符末年(1100)以後,而非芾參數為2左右之元祐末年。《全集》又以米芾《寶晉英光集》之《送大朗應舉》一詩為旁證,以「小兒宿同文」指米友仁二十歲時宿於同文院應舉[15],亦誤。
圖七、《裹鮓帖》,見《寶晉齋法帖》。芾參數1,系年應在在1102以後。
按宋代舉子應試,地點皆在貢院。「貢院」直到徽宗崇寧年間,並無定所。起初在尚書省禮部, 後來一度以武成王廟為貢院, 一度以開寶寺為貢院, 或以太學為貢院[16]。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四十四》有《普州貢院記》雲「禮部之有貢院, 自唐開元始。國朝科舉, 雖襲其舊, 而貢院或廢或置, 至崇寧而有所定。」[17]
同文館的功能,王應麟 《玉海·卷一百七十二》《熙寧同文館》雲: 「在延秋坊,熙寧中置,以待高麗使。七年正月,以內臣掌之。」[18]同文館正式成為試院,則在是南宋高宗紹興十三年「初立同文館試」[19] 。同文館北宋時被臨時徵用為試院,是在元祐二年(1087),有著名的《同文館唱和詩》流傳[20]。其年米友仁僅十三歲,是不符合應舉條件的。所以「小兒宿同文」中,即使「同文」指同文館,也應與米友仁應舉無關。
從文意上推理,「小兒」雖可泛指米芾的任何一個兒子,但米芾信中的「宿同文」的「小兒」只能是一個。考慮米薛「世稱米薛或薛米,猶言弟兄與兄弟」的親密程度,米芾在寫信時沒有必要含糊其詞,所用稱謂,必是薛紹彭所理解的對某個兒子的特指。事實上,米芾其它信札提到他的兒子時,也都無模稜兩可的情況。如崇寧二年(1103)《晉紙帖》雲「老來失第三兒……大兒三十歲治家能幹」,以排行區別二兒。又如上面的《送大郎應舉》則稱友仁為「大郎」。還有同年《私居帖》(《全集》圖版130)雲「小兒五日間忽然不見者」說的是友知的夭折,也無歧義。所以,「小兒」只能是指最小的兒子即米友知,而如果指米友仁,則當用「大兒」或「大郎」。
至於米友知為何「宿同文」和「同文」究竟何指,有待繼續研究。
本帖摹刻用筆精準度不可猜測,而單字結構篇瘦高,確是米芾晚年書法的特徵,和芾參數所界定的書寫時間段是一致的。
3.3《久違帖》系年
圖八,《久違帖》,見《紹興帖》。
此帖見於《紹興米帖》,收錄於《全集》,圖版59:
芾啟。久違,每深景仰,驅馳在途,合干典謁,而股瘡難垂足,或能解帶下舟,得少占晤為幸。同官皆未參識,不敢屈下舟也。謹奉狀。芾再拜。
曹寶麟疑為紹聖年間(1097-1098)赴漣水任時作,其時平均芾參數為1.5左右。然此帖其芾參數為1.25,芾字中橫平直無曲折,也顯系晚年書(見圖一),書寫時間當在元符末年至崇寧元年之間(1100-1102年)。
此帖的精確係年,在於「股瘡」。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東坡從海外歸來至真州,六月初見米芾於白沙東園。後東坡在金陵作水陸,米芾以足疾不能赴[21]。《寶晉英光集·卷二》中有《東坡居士做水陸於金山,相招,足瘡不能往,作此以寄之》一詩,詩中有「足病不列諸方仙」一句。此處之「足瘡」或即帖中所云「股瘡」。以此,此帖當繫於建中靖國元年(1101)。
米芾代筆人書跡的確認
4.1《衰遲帖》
圖九、《衰遲帖》,見《紹興帖》。
《衰遲帖》見於《紹興帖》(圖九),錄入《全集》圖版79:
芾頓首再拜。知府資政左丞鈞席。芾衰遲不偶者四十九矣。昨改一官,遂蒙甄收,仰懷至公。方公在政路,不敢數為問,每有勤企。即日偃藩多暇,鈞體起居萬福。芾輒以兒戲亂道碑二本上浼宗匠,伏乞垂恕,造易惶悚。向冷,伏望為宗社調興寢。謹奉狀,不宣。襄陽米芾頓首再拜。知府資政左丞鈞席。
「芾衰遲不偶者四十九矣」,當在元符二年(1099)。《全集》指出是年六月米芾漣水滿秩,旋改真州發運司,故帖雲「昨改一官」。但是「知府資政左丞」難知為何人。又引徐松《宋宰輔編年錄》卷十「紹聖二年十月甲子,鄭雍罷尚書右丞。(王瑞來《校補》改正為左丞)字太中大夫除資政殿學士知陳州」,身份雖合,但據《長編》「元符二年七月辛酉,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宮鄭雍卒」,而帖雲向冷,已是秋節,故時間也有不合,或為消息不夠便利所致。
圖十、《衰遲帖》中部分單字的詳細比較。
「芾」四出,平均芾參數為2.0,遠大於當年(元符二年,1099年)的平均值及其前後一二年間的平均指數1.5。這是否是偶然情況?米芾帖中芾參數跳蕩較大者有《樂兄帖》(紹聖三年,1095),其第一個芾字為1.38,第二個為1.75,其平均值1.58,其範圍與其前後一二年仍然相牟。《衰遲帖》四個芾參數均遠大於1.5,必非偶然。按照芾參數為2.0來推斷,則其書寫時間不能晚於1095年,其時米芾四十五歲,不可能 「衰遲不偶者四十九」。
《衰遲帖》落款時間與書風的不牟,還可從更詳細的圖像對比上看出來(圖十)。
首先當然是「芾」 字的細節。如圖十所示,《衰遲帖》四個「芾」,都與1091-1093年間的《閏月帖》、《弊邑帖》等寫法一致,而與1097-1099年間《捕蝗帖》、《通判帖》、《葛忱帖》諸帖截然不同,其異同的重點,完全為芾參數所表征:即中橫的相對長度,在《衰遲帖》中遠比確知為元符年間諸帖為大。
此外,《衰遲帖》中一些偏旁的寫法,無疑更接近於早期的寫法。如「辶」,與改名之前的《蜀素帖》(元佑戊辰,1088)更近(圖十),即末筆長捺基本以反捺的筆法書寫。事實上,儘管米芾在「辶」的寫法上窮極變態,新意迭出,但在芾參數小在1.5的中晚期,反捺 「辶」基本不再出現,如1098年的《捕蝗帖》和1099年的《德忱帖》,都是如此。
《衰遲帖》全帖章法如果在刻制中未被改變,也顯生疏勉強,頗為稚嫩。
顯然,「衰遲不偶者四十九年」之米芾於元符二年書寫如元佑年間的米字,署名卻似紹聖年間的款字,非常令人疑惑,非米芾手書,蓋可定論。
那麼這是否是後人向壁虛造的一件贗貼呢?一者,《衰老貼》從文詞上推究,其內容,如「昨改一官,遂蒙甄收,仰懷至公」,「以兒戲亂道碑二本上浼宗匠」,皆非後人輕易能作偽。
二者,筆法結字上看,雖有南宋劉克莊 「米無楷字。蓋行草易而楷難,故藏帖之家有贗米無贗蔡」[22]的評論,事實上,米書的筆法、結構的精密,並不比蔡襄楷書易仿。米書偽跡流傳如《全集》所舉(《天馬賦》、《鶴林甘露帖》、《離騷經》、《林逋詩跋》等),則多是因為鑑者所見真跡和下真跡一等的複製品的機會極少。一些流傳的名作如台北故宮博物院的《陳攬帖》,一經比照,真偽可判[23]。此帖單字,筆法結字都有根據,也難杜撰。
三者,字體年代的混亂也說明其不是後人臨摹。臨摹有所本,則字體不會自相矛盾。
所以,《衰遲帖》帖只可能為米芾口授而由左近之人代筆書寫。
這一代筆人,很可能就是米芾的「能書兒」米友知。主要證據就是《海岳名言》中的「又幼兒友知代吾名書碑及手大字更無辨。門下許侍郎尤愛其小楷,雲『每小簡可使令嗣書』,謂友知也」及「小兒作草書,大段有意思。」[24]米友知崇寧二年(1104)去世,所以直到此時,米友知為父親代書小簡都是可能的。《衰遲帖》書於元符二年(1099),米友知十七歲,作字不能老成,章法字法生硬,不在意外。可能是因為米芾的指導而學乃父早年書,導致帖中書法風格與署年的自相矛盾。
或許有人問,給這樣一位重要人物的信,為什麼會讓書法尚不完全成熟的兒子來代筆?考慮到上面許將所說的「每小簡可使令嗣書」,估計收件人也曾經在某些場合下誇獎過米芾兒子的米芾兒子的書法,所以米芾不僅讓兒子代筆,還「以兒戲亂道碑二本上浼宗匠」,炫耀兒子的書法外,更是投收信人的趣好。
此帖為米友仁代筆的可能性不高。一方面,米芾自誇「能書小兒」,未及友仁。且元符二年米友仁已經二十八歲,字體或不能似米芾,其筆墨章法當更加老練。當然米友仁好用羊毫,所遺傳書跡也沒有近於乃父者。《衰遲帖》雖然生疏,卻是米味十足,當非米虎兒能辦。
米芾的第二個兒子,基本沒有參與米芾的書畫活動。傳說的「三米蘭亭」,曹寶麟也推定為米芾、米友仁,米友知父子三人的合作。
4.2 《英光堂帖》中的《上記帖》
在討論《上記帖》之前,我們注意到《衰遲帖》中一些字用筆相對突兀,特別是幾個「文」部和類似的偏旁的字,「政」、「寢」、「敢」,其末筆的重捺正出的寫法,都不甚妥帖。稍加統計,類似的字,共五出,而正捺重下者三例,占60%。筆者收集了從1091年起類似的字(圖十一),包括「教」、「故」、「敬」、「致」、「仿」等共76字。其末筆一捺,多為各種姿態的反捺,正出者僅14字,占20%,且形態無一似《衰遲帖》者。這一形態的重捺,或許正是米友知學米芾早年書如《蜀素》、《苕溪》中的重捺而未臻老成的結果。
圖十一、《衰遲帖》、《上記帖》中「文」旁及其他一些字的寫法和米芾書跡的比較。
如果以這一「捺「的寫法為米友知代筆書寫的特點,則可以甄別出另外一件米友知的代筆信札。這就是《英光堂帖》中的《上記帖》(圖十二):
十一月二十一日芾頓首上記,留守大資政丈鈞座。私居乏人,數探伺,竟阻追攀大斾,此情惘惘。念蒙令弟拂拭而久與明甫游也,故自竭有以獻。惟公宏恕其愚而矜其志之善也。願公開懐以待天下之士,猶恐人人不自信,勿以泥塗之久懐,廷尉榜門之心,深閉固拒,以絶天下之士。願以常情處人而躬行高世之事,忘恩怨,會通一致,出人意外,晏然為明主安一世之人,起治功,致太平。此為下識之所瞻望。中夜而興,披衣呵筆草略。死罪死罪。門吏米芾頓首再拜。
此帖僅憑書寫內容無法紀年。帖中有兩個芾字,芾參數為2.19和2.06,如按此系年,書寫時間則指向元佑六年至九年(1091-1094)間,其中「芾」字橫的波浪式行筆,也符合這段時間芾字的書寫特徵。
但是此帖的書寫,與米芾所有的書跡都不一樣,幾乎逢捺必重,如開始數行中,「大」、「政」、「丈」、「追」、「攀」等字皆是(圖十一)。大部分字都頗見稚嫩。第四行的草書「蒙」也是錯字(圖十一);第六行「游」字一長捺,處理也突兀笨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政」的「正」部,《上記帖》的寫法和《衰遲帖》的寫法絲絲入扣(圖十一),同出一手。同時,和《衰遲帖》一樣,《上記帖》的單字之間筆意皆不相連屬,頗見生疏。以此看來,《上記帖》與《衰遲帖》一樣,同為米友知代筆,亦可無疑惑。
圖十二、《英光堂帖》中之《上記帖》。
《上記帖》若為米友知所書,則也可以解釋後面所刻米友仁題跋帶來的困惑(圖十二)。《上記帖》帖末行「門吏米芾頓首再拜」之上有「右簡尺先」,次行雲「友仁鑑定」,而隨後才是「右簡尺先臣芾真跡臣米友仁鑑定恭跋」全文二行,其中「右簡尺先」及「友仁鑑定」皆是米友仁所書無疑。這一情況,清代收藏家吳雲在題跋中說「意當日上石時誤從他跡羼入此帖」顯是誤判。可能的解釋,是《上記帖》為宋高宗收羅而至,交米友仁審定[25]。米友仁對小弟筆跡熟稔,心情自然不能如對父親的真跡一樣,一時疏忽在原貼上寫錯,造成此帖留存的現狀。這也是元·湯垕《畫論》中所記載米友仁敷衍高宗的一個例子。
宋高宗每搜訪至書畫,必命米友仁鑑定題跋,往往有一時附會迎合上意者。[26]
既為米友知代筆,則其書寫當在崇寧二年(1104)之前數年。收信人 「留守大資政」的任職人數非常少[27]:「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在龍圖閣之東序。……康定二年,右正言梁適請遵先朝故事,定以員數。於是詔大學士置二員,學士三員」。而「留守」則「若河南、應天、大名府則兼留守司公事」[28],以三省六部官員和殿閣學士為主。「蒙令弟拂拭」,則收信人還有一位弟弟,似亦為高官。據此,則不難推斷這封信的收信人是誰。表二列出了元祐末至崇寧初任資政殿大學士的官員。
表二、元祐至崇寧間任資政殿大學士的官員
春官 |
留守 |
右丞 |
資政學士 |
弟 |
資政大學士 |
呂惠卿 |
大名府 |
?<1085 1098,元符元年 |
升卿、和卿、諒卿 |
1085-1086,元豐八年-元佑元年[29] 1095-1101 紹聖二年-建中靖國元年[30] |
|
韓維 |
開封、南京 |
韓絳,兄 韓縝,弟 |
1085-1095,元豐八年[31]-紹聖二年 |
||
張璪 |
大名府 |
無 |
1086,元佑元年 |
張璡 |
1092-1093,元佑七年-八年[32] |
李清臣 |
河南府 1098,紹聖五年 大名府 1101,建中靖國元年 |
1083,元豐六年 |
1087,元佑二年 |
? |
1097-1098,紹聖四年-元符元年[33] 1100-1101,元符三年-建中靖國元年[34] |
黃履 |
應天府 |
1100[35]-1101 元符三年-建中靖國元年 |
史料對呂惠卿和韓忠彥[36]任「大資政」的記載有些矛盾。紹聖二年(1095), 清·畢沅《續資治通鑑》記「以知大名府呂惠卿為資政殿大學士」,而《宋史》則記呂惠卿「紹聖中,復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此雖難定是非,以其前官「大學士」稱之似無矛盾。關於韓忠彥,《長篇》載元符三年「以資政殿大學士知大名府」,而《宋史·列傳七十一》則記「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大名府」,或應以《宋史》為準。
同時,考慮《上記帖》與《衰遲帖》相近而更顯稚嫩,則上限或可在紹聖年間。符合這一條件的大資政人選,就是呂惠卿,韓維,李清臣,和黃履,四人之中,唯呂惠卿史載有弟升卿[37]、和卿[38,諒卿[39],和韓維有弟韓縝。
從《上記帖》內容看來,米芾是得罪了收信人而後又極欲重修舊好。米芾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會得罪人而又願意折節重修舊好?《揮麈後錄》記載了米芾在崇寧元年對曾布和蔡京的所行看風使舵之事雲[40]。
建中初,曾文肅秉軸,與蔡元長兄弟為敵。有當時文士與文肅啟,略曰:「扁舟去國,頌聲惟在於曾門;策杖還朝,足跡不登於蔡氏。」明年,文肅南遷,元度當國,即更其語以獻曰:「幅巾還朝,輿頌咸歸於蔡氏;扁舟去國,片言不及於曾門。」士大夫不足養如此。原註:老親雲米元章。
以此為證,則米芾以書法為生,足以得罪人的也只有這一類顧此失彼行事,也可以此判斷他所得罪的人一定是曾經在官場失勢而重被任用者。這樣也就排除了韓維作為收信人的可能性,因韓維直至元符年間入元祐黨籍,並無真正政治上的失意。
呂惠卿雖入《宋史·奸臣傳》,卻是因文學才能最初為歐陽修所薦[41]。後為王安石大用為新法骨幹。元祐四年為蘇轍彈劾受貶,紹聖間哲宗親政,復為啟用。所以,《上記帖》收信只能是呂惠卿。米芾或在元祐四年前呂惠卿得意之時因為書法才能多受呂家兄弟交往並獲關照,而在呂惠卿元祐四年受貶之後於語言上有所得罪於呂惠卿。紹聖二年,呂惠卿被重新啟用後米芾意欲修復關係卻不為呂所接受,故有此札。以呂惠卿的人品,不接受米芾的道歉,也非意外。
以呂惠卿為收信人,則推測米友知代筆書寫此信,或可早至紹聖年間,其時米友知在十三至十五歲之間而已。以此,則《上記帖》中書法稚嫩,並「蒙」字之錯寫,也都可想見。如果這一推測成立,則米友知能書的名聲,比米芾所記的可能流傳更早、更廣。米芾讓米友知代筆,自然也是有投呂氏所好並炫耀小兒子書法的意思。
最後,《群玉堂帖》有署為「書畫博士」時所書《呈事帖》,小楷,為崇寧五年(1106)。「芾」字在帖末一出,所測得芾參數為1.68。而此段時間的芾參數平均值為1.2左右,甚為異常。觀其「米」字,與崇寧壬午(1102)間的兩件小楷(褚臨《蘭亭》和黃絹本《蘭亭》跋)的寫法也稍異:《呈事帖》最後的一捺為標準楷書寫法,而兩件《蘭亭》跋中,皆為反捺。且《呈事帖》通篇字相比之下,也都稍見寬扁。此時米芾能書小兒米友知去世多年,或另有代筆人,或因是奏摺書寫特別用心而失其故步,尚待繼續研究。
結論
本文通過對米芾簽名的系量化統分析,建立了其署名特點隨書寫時間的對應關係。在此基礎上,校正確定了一些米芾書跡的系年,並從書寫特色和文獻記載上確定新系年的可靠性。更從流傳的米芾書跡中,確認了其書寫系年和書寫特色矛盾的《衰遲帖》可能為代筆人所書,而與《衰遲帖》書寫特點接近的《上記帖》也可確認為同一代筆人所書。這一代筆人很有可能就是米芾的能書小兒米友知。如果這一結論成立,則似宋代名家中代筆現象可以確定的第一個案例。
從米芾的《海岳名言》的記載和對《上記帖》、《衰遲貼》的分析來看,米芾用米友知代筆的新信扎,都是寫給當時的朝廷的頂級官僚,許將為門下侍郎,鄭雍曾為左丞相,呂惠卿為資政殿大學士。一方面說明米友知的書法才能非同凡響且在書法圈內已小有名聲,另一方面則表現出米芾以小兒的書法作為游世「利刃」,投人趣好的心態。
圖十三、《群玉堂帖》中的《呈事帖》局部。
備註
[2] 梁·陶弘景《與梁武帝論書啟》,《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年,頁69。
[3] 宋·米芾《海岳名言》,《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年,頁360。
[4] 曹寶麟,《中國書法全集·米芾卷》,榮寶齋,1992,頁35。
[5] 楊春曉,米芾、米友知與《唐文皇哀冊》,《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年第11期。
[6] 趙華,趙孟頫書畫印考辯,《第三屆中國書協蘭亭論壇論文集》,中國藝術出版社,2014年。
[7] 李躍林,《宋蘇軾書次韻秦太虛見戲耳聾詩》辯偽,東方藝術,2009年第八期,頁78-95。
[8] 李躍林,蘇軾的美學理念及王懿榮舊藏《蘇軾書滿庭芳詞帖》辯偽,書畫藝術學刊 2011年第十期,頁219-242。
[9] 李躍林,《功甫帖》和蘇軾其他傳世摹本的形態特色,中華書畫家,2014年第三期,頁135。
[10] 李躍林,觀世界與觀自在——張旭、懷素與黃庭堅大草書風的比照,榮寶齋,2016年第三期,頁146-159。
[11] 曹寶麟,《中國書法全集·米芾卷》(以下簡稱《全集》),頁500。
[12] 徐邦達《古書畫過眼錄》,頁353。
[13] 《全集》,頁487。
[14] 《全集》,頁487。
[15] 《全集》,頁487。
[16] 劉海峰,貢院 千年科舉的背影,《社會科學戰線》 2009年第 5期,頁204。
[19] 《宋史·志第一百九·選舉二》
[20] 呂肖奐:,元祐更化初 《同文館唱和詩》考論,《四川大學學報》 ( 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 年第 3 期,頁1。
[21] 孔凡禮,《蘇軾年譜》,中華書局,1998年,頁1410。
[23] 米芾款《陳攬帖》辨偽及作偽手法剖析,《書法》2017第2期。
[24] 按許將崇寧元年(1102)進官為門下侍郎,故米芾此語必在此後年或稍後。然米友知早逝,《寶真齋法書贊·卷十九》有一帖云:「能書第二兒二十歲化去,刳吾心肝。至今晧白之由也。癸未去國至今,二兒二女,老年何堪何堪。此處「第二兒」,曹寶麟在《全集》中考為「第三兒」之誤。
[25] 周密《齊東野語》卷六「紹興御府書畫式」有相關的記載雲「米芾臨晉、唐雜書上等:用紫鸞鵲錦裱,紫駝尼里,楷光紙贉,次等簪頂玉軸。引首前後,用「內府圖書」、「內殿書記」印,或有題跋,於縫上用「御府圖籍」印,最後用「紹興」印。並降付米友仁親書審定,題於贉卷後」;又雲「米芾書雜文簡牘:用皂鸞綾裱,碧鸞綾里,白鸞綾引首,蠲紙贉,象牙軸,用「內府書印」、「紹興」印。並降付米友仁驗定。」
[26]潘雲告輯,《元代書畫論》,湖南美術出版社,2002年,頁324。
[27] 《宋史·職官志》
[28] 《文獻通考·卷六十三·職官考十七》
[29] 《續資治通鑑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卷三百五十六·仁宗元豐八年》:資政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為資政殿大學士;《長編·卷三百八十·哲宗元佑元年》資政殿大學士、正議大夫、提舉崇福宮呂惠卿落職。
[30]《續資治通鑑·卷八四·哲宗紹聖元年》:甲戌,以知大名府呂惠卿為資政殿大學士;《宋史·卷471列傳230》:紹聖中,復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加觀文殿學士、知延州;《續資治通鑑·卷八七·徽宗建中靖國元年》:三月,癸亥,以知杭州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31] 《長編·卷三百六十·仁宗元豐八年十月》:己卯,資政殿學士、正議大夫兼侍讀、提舉中太一宮兼集禧觀韓維為資政殿大學士;《長編·卷四百七十一·元佑七年三月》:知潁昌府、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為太子少傅致仕。
[32] 《長編·卷四百七十六·元佑七年八月》:乙卯,知大名府、資政殿學士張璪為資政殿大學士、知揚州;《長編·卷四百八十四·元佑八年五月》:辛酉,資政殿大學士、右光祿大夫、知揚州張璪卒。
[33]《長編·卷四百九十三·紹聖五年十一月》:癸未,資政殿大學士、知河南府李清臣知成都;《長編·卷五百·元符元年七月》:資政殿大學士、右正議大夫、知河南府李清臣,……可特落資政殿大學士。
[34] 《長編·卷五百二十·元符三年正月:李清臣以資政殿大學士知真定府,除禮部尚書;《續資治通鑑·卷八七·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故資政殿大學士李清臣,奪職,追所贈官並例外所得恩例。
[35] 《長編卷五百二十元符三年正月》:黃履以右正議大夫知亳州,除資政殿大學士,提舉中太一宮兼侍讀。
[36]《長編卷五百二十元符三年正月》;除忠彥等七人,忠彥以資政殿大學士知大名府;《宋史·列傳七十一》: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大名府。
[37] 《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以館閣校勘呂升卿、國子監直講沈季長並為崇政殿說書。升卿,惠卿弟也,素無學術。
[38] 《長編·卷三百七十九》注「謹按金部員外郎呂和卿,本惠卿之弟」
[39] 《續資治通鑑·卷八十六》:三省同奉旨敘復元祐黨籍曾任宰臣、執政官劉摯等十一人,待制以上官蘇軾等十九人,文臣餘官任伯雨等五十五人,選人呂諒卿等六十七人
[40] 宋·王明清《揮麈後錄》。
[41] 「材識明敏,文藝優通,好古飭躬,可謂端雅之士」《歐陽修集·卷113·舉惠卿充館職札子》,https://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78716&remap=gb。
參考文獻
曹寶麟,《中國書法全集·米芾卷》,榮寶齋,1992年。
徐邦達,《古書畫過眼錄》,湖南美術出版社,1986年。
丁傳靖輯,《宋人軼事彙編》,中華書局,1981。
啟功等,《中國法帖全集》,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年。
文章來源: https://images.twgreatdaily.com/Y8PbD3IBfGB4SiUwOlp2.html